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冀卫发〔202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相关部门:
《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全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针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施“10个专项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向更可持续、更加均衡、更高水平方向迈进,建成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奋斗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河北场景,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具有河北特色的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定型,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发展和健康服务整体水平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基本建成。
——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到2023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7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力争实现较大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优于国家平均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9%。
——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23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初步显现,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全面加快。建设60个省级、100个市级、12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远程医疗实现全覆盖,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4家互联网医院,健康服务模式实现转型升级。到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铺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扩面深化;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提高至7.5张、3.5人和3.8人,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到2027年,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含中医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为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乡村一体化为载体的医疗资源阶梯配置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23年,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完成改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置公共卫生科,医防融合、高效协同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建成以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河北样板”。到2027年,智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居民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保持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并逐年下降。
——人口长期发展更加均衡。到2023年,3岁以下婴幼儿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9个以上。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全覆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达到60%以上,安宁疗护病房覆盖所有县(市、区)。到2027年,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逐步完善,育龄群众“不敢生不愿生”得到改善,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达到70%,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比例达到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
——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2023—2027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稳步完备,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实现大幅跃升,一批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成投用。
三、重点任务
围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群众健康,大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着力实施10个专项行动。
(一)群众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健康影响因素,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快营养餐厅改建,增强群众健康理念,引导群众合理膳食、戒烟限酒,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推进群众身边体育场馆设施全覆盖,打造“1+N”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增进群众运动健身参与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城镇、健康单元建设,力争所有设区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比达到40%。到2027年,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
(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专项行动。坚持“建高地”“促均衡”“夯基础”并重,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尽早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实现每千万人口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2个省办中医类医院,每100万至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每县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县域内就诊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三)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按照“1年能起步、3年见成效、5年上台阶”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探索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推进京津冀紧密型医联体建设,通过合作建院、整体托管、专科共建等形式,打造资源共享、互惠合作的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新模式,持续提升我省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疑难杂症救治能力和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为提高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质控能力建设,实现省、市、县主要专业质控网络全覆盖,单病种质控更加优化,临床路径管理更加普及,质量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以患者为中心,积极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实现预约诊疗、日间诊疗和多学科诊疗模式覆盖范围阶梯式上涨。打通基础研究与临床诊疗转化链条,加快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诊治能力持续提升。
(四)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专项行动。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一卡通(社保卡)”推广应用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深化智慧医院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应用5G智慧医疗,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健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快速实现远程医疗网络和二级以上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推动机器人和医学人工智能在基础理论、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快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广泛应用。
(五)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资源储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落实落细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目标,持续做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和药品供应投放。加强多渠道“放哨”监测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压实三级医院分区包干和对口帮扶责任。强化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要节点疫情防控,持续巩固疫情低流行水平态势。
(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坚持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加快完成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组建,全力推进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形成具有河北标签、全国影响力的疾控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继续保持重大传染病低流行态势和地方病消除状态,持续保持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水平。加快可穿戴医疗设备配置,推进健康监测、远程诊疗等一站式进家服务,基本建成基层智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七)影响健康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筛、管、治”四位一体的行动策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筛早诊早治,推动高血压、糖尿病的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下降,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坚持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全面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治理,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鼓励创建“健康企业”,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
(八)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行动。聚力打造“全省有高峰、各市有高地、县县有特色”的中医药优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启动中医康复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中医临床科室,加快构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强中医药定量化标准化数字化研究,积极探索中医药发展新方向,大幅提升中医药产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弘扬“治未病”理念,积极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更好融入生产生活,让中医药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
(九)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改善人口结构,健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制度。推动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支持用人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扎实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行动。着眼“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生活照料等服务功能,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现优质医疗服务向老年人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定不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健康保障。成立健康河北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统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落实,发挥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实施作用。同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制定行动方案,以及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行动支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人人参与”多元共治格局,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强大合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落实人才队伍政策激励机制,增加全科医生、老年健康、职业健康、托育服务等相关领域人才比例,壮大复合型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加大财政支持和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调整卫生健康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深入推进重大课题研究和医学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技术突破,促进数字化医疗推广普及,用信息技术为全民健康“护航”。
(三)强化项目引领。把抓项目作为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有力支撑,聚焦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支持存量、吸引增量,梯次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民生项目。强化对重点项目引进、投产和运营的调度,协调加大资金、土地、能源等相关要素资源和审批等保障服务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以项目工作实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健康河北美好图景。
(四)强化考核评估。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具体项目、推进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等内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项,新增一件、挂账一项,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监测评估机制,对台账完成情况适时督导监测,对落实效果开展阶段评估。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全流程、全过程对照行动目标开展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发现各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的重大意义、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进展等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挖掘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对构建卫生健康河北场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河北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群众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2.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专项行动
3.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4.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专项行动
5.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6.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7.影响健康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行动
8.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行动
9.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项行动
1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行动
附件1
群众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科学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和全民健身。到2023年、2025年和2027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5%、5%和4.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到2025年,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3市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3-5个设区市和20个县(市)力争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市);到2027年,力争所有设区市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数量占比40%。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
1.扎实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健康理念,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2.建立完善全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鼓励引导省内广播电视、报刊开设健康频道或健康类节目专栏,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传播健康知识技能。(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扎实开展健康县区建设工作,经常性组织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积极打造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全省工作深入推进,到2025年在全省建设健康县区8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雄安新区)
4.将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管理,丰富健康教育载体和形式,发挥健康服务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将健康促进元素融入医院环境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面向公众普及健康知识。到2025年在全省建设健康促进医院100所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5.实施控烟限酒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鼓励开展戒烟服务,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7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信息化厅、省烟草局、省广播电视局)
(二)引导公众合理膳食
1.扎实开展营养餐厅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促进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降低心脑血管、糖尿病等疾病发病风险。到2023年底前各市建设1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2027年在全省推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
2.推动各地探索实施营养师制度,鼓励在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加强中心场馆设施、节点体育场地设施、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网络、户外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各市、雄安新区)
2.广泛开展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逐步完善全省“1+N”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培育打造20项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39.3%(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雄安新区)
3.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小蓝帽在行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16名。(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各市、雄安新区)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制度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倡导,持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2.大力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依托省、市爱国卫生评审专家力量,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开展创建培训指导和明查暗访。各相关部门加大行业指导力度,持续督促存在问题整改和薄弱环节提升,不断提高各地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附件2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推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到2025年,在省级区域,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2个省办中医类医院;在市级区域,每100万至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在县级区域,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到2027年,15分钟医疗服务圈全面建成,卫生健康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
二、工作举措
(一)分区分片打造高地
1.主动对接国家部委,争取更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户,指导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定期评估建设效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全省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针对致死率、致残率高的重大疾病核心专科和跨省异地就医需求较高的短缺专科,积极争取国家重点专科项目予以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二)均衡布局医疗资源
1.对照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标准,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补齐短板,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各市、雄安新区)
2.按照“国家级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重点专科均衡建、市县级重点专科有序跟”建设模式,实施临床重点专科“三三五六工程”,分级分类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实施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通过加强专科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加快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短板。(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三)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
1.全省建成社区医院150家,打造100个具有专科特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持续以10类重点人群为重点,以做实签约服务为主线,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业务骨干、退休医生等力量纳入家庭医生队伍提供签约服务,在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前提下,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到2027年签约服务全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合理确定社区医院建设数量和任务目标,推动与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加强中医药、全科、内科、康复、安宁疗护、精神心理、家庭病床等特色科室建设,到2027年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附件3
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提升,省域外转率逐年下降。省、市、县主要专业质控网络实现全覆盖,单病种质控更加优化,临床路径管理更加普及,质量管理水平逐步提升。2023、2025、2027年,预约诊疗、日间诊疗和多学科诊疗模式覆盖范围呈现阶梯式上涨,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便捷性、舒适性逐年改善。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
1.扩大高质量发展试点范围,2023年将省级试点医院数量扩大到5个,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指导制定高质量发展试点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数据监测和经验挖掘。2025年,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完成试点单位效果评估,指导医院完善推进举措,确保如期实现阶段性目标。2027年,总结提炼试点医院经验模式,并在全省范围推广。(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完善护理服务价格体系,深入拓展“互联网+护理”等护理服务领域,推动全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扎实推进京津冀医联体建设,加强与北京、天津的协同联动,吸引京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提升我省疑难杂症救治水平及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提高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到2023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京津冀紧密型医联体,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到2025年,实现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患者的“双下沉”和顶尖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双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4.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建设,严格遵循诊疗技术操作规范、从业行为规范,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5.深入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6.加强血液管理,强化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开展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和临床用血督导检查,规范采供血流程和临床用血管理,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供应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实现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精准到30分钟。(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日间手术。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危急重症患者救治体系,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加强医学领域技术创新
1.依托全省现有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充分发挥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重点在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相关领域和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制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构建产学研协同研究网络和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4
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范围逐年扩大,服务流程持续优化。2023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一卡通”应用率达到60%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4家互联网医院,全省远程医疗网络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一卡通”应用率达到80%,互联网医院数量实现较快增长。到2027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一卡通”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互联网医院基本满足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得到推广应用。
二、工作举措
(一)实行智慧医疗“一码通”
1.统一以“社保卡”为载体进行就医“一卡通”建设,在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统一使用社保卡就诊,兼容“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全部功能,彻底解决群众就医多卡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积极拓展“一卡通”在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等卫生健康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发展互联网诊疗
1.鼓励社会力量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院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打通线上线下服务环节,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和运行平台,构建患者“一站式”互联网就医新体验。完善医保支付、药品配送等相关配套政策,打通互联网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
1.加强全省远程医疗网络建设,推动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应用。到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打造智慧医联体,推动医联体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智慧互联,落实下级检查、上级诊断,让群众在基层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支持和鼓励专科联盟依托全省远程医疗网络建立远程专科诊断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4.规范远程医疗服务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
(四)探索医院5G技术和医学人工智能应用
1.强化试点引领,总结推广5G智慧医疗应用试点经验,推动5G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应用,助推智慧医疗智能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信息化厅)
2.鼓励医院扩大5G智慧医疗应用,充分发挥5G网络技术特点,实现动态影像实时数据传输,助推远程多学科会诊、超声、查房、陪护和手术示教的开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信息化厅)
3.推动手术机器人、手术导航定位等智能医疗设备应用,推动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照护等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
4.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推动实现医疗服务智慧化、个性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
附件5
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重大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逐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提升,疫情低流行水平态势得到巩固。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精准防控新冠病毒感染
1.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急诊接诊能力,加强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储备,加强呼吸、急诊、重症等重点专科建设,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能力和职责边界,畅通快速转诊通道,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救治,确保群众看得上病、住得进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拓宽药品生产保供渠道,强化政府统筹协调,精准投放药品,确保群众吃得上药。(责任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机构防控,强化“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
(二)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防控和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强医疗资源储备,强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配备。建设足量负压病房、可转换院(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对现有传染病医院进行扩容提升,完善省、市、县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4.进一步完善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市和农村地区院前急救站点的设置规划,将符合要求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纳入院前急救网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5.制定《河北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快提升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科的综合能力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6.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筛查门诊或诊室、临时留观室(点)。(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7.建立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科学设置定点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6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组建。到2025年底前,建成以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控体系“河北样板”。持续保持重大传染病低流行态势和地方病消除状态,持续保持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疾控体系改革。(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中医药管理局)
2.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建立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3.落实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合作,压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优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强化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管理,到2025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实施艾滋病、结核病、丙型肝炎等项目干预行动,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干预,到2027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三)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1.加快推进全省基层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建设,延长基层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慢病服务链,探索推动由全科医生团队统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在县级层面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医防融合实践。(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通过APP、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作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5%。(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将基本公卫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度融合,并逐步与家政、紧急援助等社会服务体系衔接。(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附件7
影响健康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37/10万及以下;全省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6.6%;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10万及以下,慢阻肺疾病发生发展得到有效预防;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糖尿病治疗率、控制率和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接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防治心脑血管疾病
1.持续加强卒中、胸痛中心建设,发布“城市溶栓地图”,打造卒中、胸痛患者救治1小时救治圈。强化信息化支撑,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3.推广普及心脑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等适宜技术,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防治癌症
1.建强全省肿瘤防治网络体系,鼓励建立专科联盟。(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针对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制定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实施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到2027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3.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癌症发生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4.积极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提高全省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1.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呼吸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肺功能检查及治疗设备(雾化吸入设施、氧疗设备、无创呼吸机等)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配备,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与诊疗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开展雾霾健康影响研究和慢阻肺防治攻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防治糖尿病
1.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为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提高各级专业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诊断、规范化治疗水平,减少或延缓并发症发生,降低糖尿病致残率和致死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3.组织各级医疗机构扎实开展“糖尿病健康课堂”等一系列宣教活动,加强居民生活方式干预和患者健康管理。到2027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不低于6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防控职业病危害
1.持续开展粉尘、噪声、化学毒物、辐射危害超标治理,到2027年,粉尘、噪声、化学毒物、辐射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对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职业病诊断机构设区市全覆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职业病诊断病种设区市全覆盖,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8
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实现每个市都有三甲公立中医院且各有特色,县级中医院实现全覆盖,国医堂乡镇社区全覆盖、中医药人员全配备;引进培育300名高级人才,培养2000名骨干人才、2万名“能西会中”的中西医复合型人才;建设5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中医药定量化、标准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1.加快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国家疫病防治基地,让群众在省内就能享受到京津知名专家服务。建设6所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2.实施“十四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筑牢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25年,县级中医院实现基本全覆盖,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发展互联网中医院,缩小群众就医时空。(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分级布局能级匹配的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进一步培优以脾胃病、血液病、心血管病为代表的中医优势专科。到2027年,省中医院至少3个专科进入全国影响力前十水平,家庭医生团队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服务参与率达到85%。(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2.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设省、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推进二级以上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3.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医生能运用中西两法提供规范服务。(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三)培育优秀中医药人才
1.继续实施中医药强省建设人才支撑计划,持续开展名医入冀,将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成为全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象牙塔”和“孵化器”。(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2.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定期选拔培养各级各类中医药优秀人才,到2027年,基层乡村医生中医药技术全员轮训。河北中医学院建成河北中医药大学,师资队伍、学科水平进一步建强壮大,扁鹊实验班师承学习模式扩大规模,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成为教育常态。(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到2027年,群众在各类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初步实现“宜中则中、宜西则西”。(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4.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从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以及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5.持续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淘选一批确有疗效的民间中医。(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四)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
1.将中医药定量化标准化作为中医药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围绕慢性萎缩性胃炎中医治疗、香连化浊方剂作用机制、冀产非标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河北大宗药材炮制煎熬萃取研究等7个方面设立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加强攻关研究,建设中医优势病种病案数据库,强化循证研究能力。到2025年,形成1-2个中医优势病种病证诊断标准体系及数字化诊断软件系统,阐明香连化浊颗粒作用机制并进入药物临床试验阶段,到2027年,制定10种冀产非标药材质量标准、15种河北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现香连化浊颗粒新药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业信息化厅)
2.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中医医疗机构对接平台,聚集医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多领域高层次人才,开展多学科会战,推进产学研一体高质量合作转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持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扁鹊计划”,深度挖掘河北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大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八段锦、内养功等中医养生功法以及安国药膳等食疗组方、养生保健产品,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
2.继续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贴心”工程,利用重大纪念日、中华传统节日节气等面向基层开展中医义诊体验活动,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和适宜技术,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到2027年全省建成100所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特色学校,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特色小镇。(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
3.推动中医药文化与健康旅游、养老服务深度融合,联合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到2027年全省建成30家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文化旅游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附件9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生育友好环境基本构建,群众生育愿望逐步提升;托育服务供给持续增加,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省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优于国家平均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1.全面取消制约生育的政策措施,保障生育政策落地落实,统筹扩大城乡育幼服务有效供给,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医疗保障局)
2.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医疗保障局)
(二)持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1.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增强家庭照护婴幼儿能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2.鼓励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创新“互联网﹢托育服务”“医育结合”等模式,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3.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4.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倾斜性政策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落实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落地河北。(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各市、雄安新区)
(三)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1.实施“千人母亲圆梦计划”,给予辅助生殖补助,每年帮助1000个不孕不育家庭成功孕育健康宝宝,促进生育水平适度提高。(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开展母婴安全、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到2025年,每个市建成2所市级、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3.实施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项目,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附件10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比例达到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并在环京地区建立以高品质、规范化医养结合服务为基础的医养健康服务圈,尊老、爱老、孝老社会环境基本构建,老年人身体更健康,生活更幸福。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2.积极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延伸社区居家医疗服务,做实做细老年人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3.实施省级、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争创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1.将医疗资源配置作为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的基本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2.培育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参与康养产业,推动召开环京区域医养健康产业对接会等,着力在环京地区建立医养健康服务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1.每年重阳节当月在全省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构建代际和谐社会。(责任单位:省老龄办、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2.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逐年增加“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省城乡社区总数中的占比。(责任单位:省老龄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3.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老龄办、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健康河北建设,全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冀卫发〔2023〕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作出部署,确定了重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清单。卫生健康现代化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支撑。省卫生健康委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河北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聚焦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行动方案》。该文件广泛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通过了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具有河北特色的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定型,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发展和健康服务整体水平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河北场景基本建成。
同时,《行动方案》从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口长期发展更加均衡、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等5个方面,提出了2023年、2025年、2027年三个阶段的具体目标。
三、主要内容
围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群众健康,大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着力实施10个专项行动。
(一)群众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膳食、戒烟限酒,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推进群众身边体育场馆设施全覆盖,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增进群众运动健身参与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
(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专项行动。坚持“建高地”“促均衡”“夯基础”并重,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扩大高质量发展试点范围,加强质控能力建设,推进京津冀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现顶尖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双提升。加强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和医学领域技术创新,探索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四)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一卡通(社保卡)”推广应用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应用5G智慧医疗,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广泛应用。
(五)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科学精准防控新冠病毒感染,落实落细“乙类乙管”各项要求。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资源储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持续巩固疫情低流行水平态势。
(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坚持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全力推进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建成基层智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七)影响健康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筛、管、治”四位一体的行动策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筛早诊早治,大力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推动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
(八)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行动。聚力打造“全省有高峰、各市有高地、县县有特色”的中医药优质服务网络,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优秀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定量化标准化数字化研究,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九)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改善人口结构,健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制度。推动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行动。着眼“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生活照料等服务功能。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行动方案》分别对10个专项行动逐一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目标设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与“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系列规划和我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相衔接,并与《健康河北行动(2019—2030)》《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相结合,做到了任务能落地、目标可量化、落实有路径。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河北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行动支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人人参与”多元共治格局,形成强大合力;强化项目引领,协调加大资金、土地、能源等相关要素资源和审批等保障服务力度,梯次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民生项目;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流程、全过程对照行动目标开展考核;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河北建设的良好氛围。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任务落实和评估,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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