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一般称为指骨,是位于手指部位的骨头,以掌指关节与手掌相连。
指骨中拇指有近节和远节指骨,其他四指有近节指骨、中节指骨和远节指骨。
指骨是位于手指部位的骨头,拇指有近节和远节指骨,其他四指有近节指骨、中节指骨和远节指骨。
手部小的短管状骨,属于长骨,共14节。拇指两节,分为近节和远节指骨,其他四指各3节,依次命名为近节指骨、中节指骨和远节指骨。各指骨的近端为底,近节指骨底有凹的关节面。
除远节指骨以外,各骨下端称为指骨滑车,与其远侧的指骨底连结。各指的远节指骨末(下)端呈蹄铁状膨大,称为远节指骨粗隆。
人体以指骨为支架,借助关节、韧带、肌肉和肌腱组成手弓,从而使手成为活动系统,能灵活自如地完成各项动作,如握持等。
另外,拇指腕掌关节为鞍状关节,能完成拇指的对掌运动,活动范围较大,在手的握、持、捏、拿各种功能活动中,拇指的作用几乎是其余4指的总和。第2-5指的掌指关节,可做屈伸和收展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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