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主要在肝脏中合成,它的主要生理功能是转运磷脂和胆固醇,是一种抗动脉粥样硬化的脂蛋白,也是心脏的保护因子,能促进外周组织中胆固醇的消除,有预防动脉粥样硬化的功能。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正常范围男女性略有差别,成年男性多在1.16-1.42mmol/L(45-55mg/dl),女性较高,多在1.29-1.56mmol/L(50-60mg/dl)。临床上<1.04mmol/L (40mg/dI)为降低;≥1.04mmol/L(40mg/dI)为合适水平;≥1.56mmol/L(60mg/dl)为理想水平;超过2.6mmol/L为升高。
一、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
1、生理性:如吸烟、肥胖、严重营养不良、静脉内高营养治疗及应激反应后,可见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的现象;
2、病理性:可见于动脉硬化及高脂血症,如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脂蛋白血症I型和V型等。也可见于其他疾病,如重症肝硬化、重症肝炎、糖尿病、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创伤、心肌梗死、甲状腺功能异常、尿毒症等,均可使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
二、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
1、生理性:如饮酒过量、治疗高脂血症的药物、长时间的需氧代谢运动(可见于运动员)等,均可使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
2、病理性:可见于胆固醇酯转运蛋白的缺损、肝脂酶活性降低、运动失调、慢性中毒性疾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等,可导致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
因此检查发现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异常时,建议及时就医,由医生综合判断,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