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罕见且特殊的心理现象,仅仅是在某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可能会使个体的心理产生这种倾向。这种症状主要是指受害者受到不良对待或对所处环境恐惧后,会对施害者产生一种特殊的正向情感,比如同情、认同、想要帮助施害者等,继而受害者对施害者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感和信任度,甚至会反过来协助施害者。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尚不明确,有些理论的一小部分可能与其相关联,也能解释当中的发病原因、病程、表现等,比如心理防御机制理论、需求层次理论等。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病因尚不明确,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几个基础心理学理论解释:
当个体遭到外界事件刺激后,会迅速从内心深处激发一系列的防御机制,以便个体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当受害者收到性命威胁等重大的事件时,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会认同施害者的权威性和地位性。
当受害者在被困、生命受到威胁时,无法在基础需求层面得到满足,会产生对情感需求的满足。
受害者在被困时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施害者再通过暴力和施惠的方式,会使受害者产生两种极端的情绪。
受害者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在判断善恶事情上出现了偏移,受到情感的影响,误以为施害者的行为是正确和合理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患者一般在情感上容易依赖他人,在受到类似于生命迫害等重大事件威胁的情况下,会产生异常的心理状况。
当患者的防范意识较弱时,易产生心理上的波动,容易造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流行率很低、极罕见的精神障碍,目前没有正式的研究调查该病的患病率。
容易被外界因素和他人情绪影响,人类本能的崇拜强者,在完全隔离并无法据理力争的情况下,掌握对人质生杀大权的绑匪就成为了统治者,于是施害者的形象就不再是匪徒而是英雄。
被害者为了生还,面对施害者时心态也会逐渐变化。被害者所有精力都集中在生还上,高度焦虑使其无法看到其他可能性。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发病率罕见,个例之间的症状各不相同,但据研究表明大多数受害者会出现一些特别的类似症状,如对施害者产生同情、依赖的情感。
受害者深信无法逃脱施害者的控制,在长期监控下,即使受害者能自由行动后,仍然坚信在施害者的管控下。
施害者无法与外界取得正常联系,只能从施害者处获取信息,长期会使受害者与施害者有同样的观点。
受害者对施害者产生同情感,通过换位思考错误的以为施害者的行为是正确的。
受害者受到生命威胁,但未出现实质的伤害,施害者再给予受害者小恩小惠,会让受害者产生感激的情绪。
受害者具体的临床表现也会因为事件案例的不同、受害者及施害者的人格特征、外界因素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属于心理障碍,不同于易察觉的躯体疾病。一旦患者出现不良的心理状态时,均需要及时就医。特别是在患者受到生命威胁、绑架等重大事件后,建议立即至心理科就诊,早就诊、早治疗。
当患者经历过害怕或者是见过使自己害怕的东西以后,心里产生波动时应及时就诊。
当患者在受到生命威胁、绑架等事件的情况下,待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后,应及时就医。
当患者经常产生一些认为施害者是正确的这样的错误想法时应立即就诊。
如果患者出现恐惧、害怕,以及同情和帮助施害者等表现,应优先至精神心理科就诊。
如果除了心理状况不良外,还有身体的不适,可以至内科门诊就诊。
以前的心理状况如何?
是否遇到过一些不良的事件?
这个不良事件的经过是怎样的?
你对施害者的看法是什么?
出现这种不良心理状态有多久了?
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试量表或问卷进行检查,通常分为自评部分和他评部分。心理测试检查可初步了解受检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如果出现了严重的偏离心理健康标准,需要进一步面诊和心理治疗。
可以做一下头颅CT或者是脑电图检查,排除患者是否存在器质性病变。
受害者受到重大的威胁,包括并不仅限于生命。
受害者会得到施害者给予的小恩小惠。
受害者处于封闭的环境下,只能得到施害者单向给予的信息。
受害者感觉无路可逃,或对脱离施害者的控制不抱任何希望。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主要以心理治疗方案为主,医生会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临床表现得出不同的心理治疗方案,必要时加上镇静类的药物帮助患者平复情绪。此外,自我的心理调节和家庭的支持也十分重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患者情绪比较激动或偏激时,可适当使用镇静类药物,但是这种药物使用的极少,仅能缓解不安情绪,并不能改变患者的认知方式。
当患者的病史及症状符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时,可进行心理治疗。最主要的方式是认知行为疗法,帮助受害者认识自己,发展受害者个人潜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心态,不轻易屈服于现实。同时了解加害人的软肋并发起自卫性反击,建立限制加害人作恶的制度。
除了医生所给的心理治疗外,患者也需要自己对自身的心理状态进行调节,逐渐矫正对施害者的错误情感和认知。
家庭成员对患者的支持也十分重要,包括心理上的支持、日常生活的照顾及沟通疏导等,让被害者感受到家庭的存在。
在患者对心理医生的信赖及配合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能够治愈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般不会影响自然寿命。
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治愈之后,可以定期至心理门诊就诊,可6个月复查一次。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对饮食没有特殊的宜忌,但可以适当进食新鲜食物、补充维生素、多饮水来帮助调节自身心情。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别注意心理护理,包括人际交往,建立正确的认知观,同时适当的运动和良好的饮食也能帮助疾病的恢复。
运动,适当的运动能够产生良好的、积极的情绪,改善症状。
保持良好的人际交往,接触正确的人际关系,矫正错误的认知方式。
可以通过网络、书本等接触正确的信息,产生正确的认知,矫正施害者给予受害者的错误认知。
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治疗过程中及治愈后,需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准时至医院就诊,避免错误情感和症状的反复出现。
对于受到生命威胁、绑架等重大事件的患者,除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外,可能会出现其他的心理疾病,所以均建议及时至精神科就诊。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病因尚不明确,但是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是十分重要的。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够进行自我的心理调节。
对于日常生活压力过大、心理状态不佳、有消极负面情绪、过于依赖他人的人群可以至心理科完善心理相关检查,进行早期筛查。
建议心理状态不佳、有消极负面情绪等情感状态的人群至医院心理科就诊,在不良心理状态发展为心理疾病之前就进行干预,避免发展为心理疾病。
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训练个人心理承受能力。在特殊情况发生时,才能够理性而正确的面对。
[1]高明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表现、成因和应对[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6(01):142-153.
[2]沈渔邨.精神病学.第5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3]李凌江,陆林.精神病学.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