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研究结果表明弱视是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或形觉剥夺引起的,儿童早期筛查可以预防弱视,对已经产生弱视者可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恢复。
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易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大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
多发生于未配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常为双侧性,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00DS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
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的儿童(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下。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这种弱视形成所需要的时间比形成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间要短。婴幼儿即便短暂地遮盖单眼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故应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避免不恰当的遮盖。
弱视形成的两大病因包括形觉剥夺和双眼之间的异常交互作用,其中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主要病因是形觉剥夺;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的病因不仅包括形觉剥夺,还包括双眼之间的异常交互作用,包括屈光不正、斜视、眼球震颤等因素。
屈光不正是弱视的病因之一,在婴幼儿期,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度数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能引起弱视,这类弱视被称为屈光不正性弱视。
在视觉发育期内,斜视也是弱视发病的最常见病因之一。此类患者通常存在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常见的是内斜视),或者曾经患过斜视。
屈光参差也是弱视的病因之一,在视觉发育期内,双眼屈光参差的度数达到一定程度,一只眼的视网膜上物像模糊,往往导致该眼弱视。
形觉剥夺的旧称是废用性弱视,在婴幼儿期,先天性或后天发病较早的屈光间质混浊或瞳孔被遮挡所引起的视觉发育异常被称为剥夺性弱视。先天性高密度的白内障、角膜混浊以及视轴周围的屈光间质混浊、先天性上睑下垂完全遮挡瞳孔、未经矫正的无晶状体眼等都是弱视发病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视网膜不能形成清晰物像或根本不能形成物像,导致外侧膝状体和视皮质等部位的神经元发育异常,造成形觉剥夺性弱视。
先天性眼球震颤可致婴幼儿视觉环境异常,使视觉发育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可能形成弱视。在注视目标的时候,眼球震颤患者视网膜上的物像快速摆动,不能形成稳定的物像刺激,这是弱视产生的原因。
孕期应用某些药物或者患过风疹,或者因为早产、新生儿低体重、缺氧而发育迟缓,或者患有先天性青光眼、斜视或其他有家族史的眼病等都是产生弱视的诱发因素。
遗传因素,弱视虽然是一种发育性的眼病,并不涉及遗传问题,但是弱视的发病原因和危险因素涉及的疾病中,具有遗传倾向,比如斜视、先天性白内障、高度远视和高度近视等都具有遗传倾向。这些因素与弱视的发病相关联,也属于弱视发病的诱发因素。
弱视患病率约为2%~4%,儿童早期筛查可以预防弱视,常见的发病年龄是出生后到6岁,患儿通常在2岁前就可以表现出弱视的征象。
弱视好发于0~6岁儿童。
弱视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患者所处年龄的最低值,生活中表现出视力下降的相关症状,有时是在常规视力筛查中发现的。
弱视对视觉的影响涉及多个方面,最主要的是视力低于正常。
患儿看东西时常歪头、眯眼等。
单眼恒定性内斜或外斜患儿可能出现斜视性弱视。
部分弱视患儿的空间立体视觉发育不全甚至缺失,无法正确判断深度,走路时容易绊倒。
除外视力下降,弱视患者可能存在其他容易被忽略的身心问题,包括手-眼协调能力差、走路易绊倒、视觉信息处理障碍和阅读障碍,可能表现为阅读速度慢、理解能力差等。
大多数的情况下,一旦孩子在体检或是筛查时发现视力欠佳,或是出现斜视,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去有相当诊治能力的医院就诊,第一选择是眼科,如果当地无相应的眼科,可以去眼科专科医院或是医院的五官科就诊,进行初步的判断。
小儿出现视力下降、斜视、眯眼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患儿优先考虑到眼科就诊,也可以去眼科专科医院或是医院的五官科就诊。
目前都有什么症状?(如视力下降、看东西是否完整、看直线是否弯曲、眼前是否有遮挡感,看东西是否有重影等)
什么时候发现视力不好的?这种情况有多久了?是否做过弱视训练?
是否有以下症状?(如看近处清楚,看远处不清或看远看近都不清楚等症状)
既往有无其他病史?(如是否近视,近视多久,目前多少度,家族里是否有视力不好的患者,大概是什么病,眼部是否有外伤史)
目前有多数屈光筛查仪可以对3月龄以上婴进行屈光筛查,发现可疑情况再做进一步检查,如散瞳后屈光检查和眼底检查等。如使用阿托品散瞳后进行的验光,瞳孔需要恢复约3周左右。各种视力表适合不同年段的儿童进行检查。比如,点视力表、图片视力表、象形视力表、单字母视力表、对数视力表、logMAR视力表和E字形视力表等,可根据患儿的年龄选择不同的视力表。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旁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视觉诱发电位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疾患,婴幼儿可用F-VEP检查。
通常在散瞳后,利用裂隙灯、眼底镜等工具,进行眼底检查,了解玻璃体内、视网膜的病变情况。
在诊断弱视的时候,视力是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但是并非唯一的指标。除视力低下之外,通常有伴随弱视的发病原因(比如斜视)以及其它危险因素。只有发现弱视发病的相关原因,把视力和病因结合起来,才能做出弱视的诊断。弱视的诊断是一个排除性诊断,所以对视网膜和视路结构的检查非常重要。
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最佳矫正视力≤0.8,或两只眼的视力相差两行以上。学龄前儿童处于视觉发育期,视力发育尚未达到成人的水平,属于正常的发育状态。各年龄组正常视力参考值:3岁≥0.5,4~5岁≥0.6,6~7岁≥0.7,7岁以上≥0.8。只有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范围,或者双眼视力之差≥2行者,才能被诊断为弱视。
近视多由眼睫状肌过度紧张,晶状体曲度变大,或其他原因造成眼轴变长,致使患儿远视力下降,但能看清近处的事物,通过配戴矫正眼镜后视力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近处事物也不能看清,患儿经过配戴矫正眼镜后视力仍无法矫正至正常。
弱视一旦确诊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矫正在视觉上有意义的屈光不正和促进弱视眼的使用。
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消除形觉剥夺的原因。
精确配镜以矫正在视觉上有意义的屈光不正,可以提高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儿童的视力。高度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在单独矫正屈光不正后,视力也获得了实质性提高。对单眼弱视,在消除病因和精确配镜的基础上促进弱视眼的使用才更有效。
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维持治疗半年以上,以使疗效巩固。
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人为造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适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治疗方法包括: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每日滴1%阿托品散瞳,戴矫正眼镜,使优势眼只能看清远距离。弱视眼在矫正眼镜上再加+3.00D,使之无须调节便能看清近距离。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过矫+3.00D,使其只能看清近距离。弱视眼只戴最佳矫正眼镜,促进其视远。多中心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对3~7岁中度弱视(弱视眼视力于0.2~0.5之间)儿童,遮盖治疗和阿托品压抑疗法产生的效果相似,都可以作为此类儿童弱视的初始治疗。
当经过弱视治疗双眼视力接近或达到相等时,可以考虑手术矫正斜视,以促进双眼视觉功能的恢复与健全,包括建立双眼单视、融合视及立体视。
因完全性上睑下垂或先天性白内障干扰视路造成弱视的患者应首先手术去除病因,再行弱视治疗以恢复视力,手术年龄越小,视力恢复效果越好,最早在生后1~2周即可手术,推荐在生后6个月以内完成手术。
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用于旁中心注视者。视刺激疗法对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较好,可作为遮盖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缩短疗程。
弱视在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如果能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方法得当,绝大多数弱视患者的预后较好。在某些情况下,大龄弱视患儿经过治疗视力仍可改善,如果在幼儿期对弱视未进行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则会导致终生的视觉丧失。
弱视及时治疗能够治愈,治愈率达78.3%~83.55%。
弱视一般不会影响自然寿命,如果在幼儿期对弱视未进行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则会导致终生的视觉丧失,影响患儿的生活质量。
弱视治愈之后,巩固治疗3个月,在以后的随访期内,患者前6个月每月复诊一次,以后每半年复诊一次,直至3年或敏感期结束。
弱视患儿应注意合理饮食和营养搭配,可选择富含蛋白质、钙质、维生素类食物,以改善全身及眼部的营养,增强眼的抵抗力与调节作用。
弱视的儿童可以吃一些含钙食物,如虾、大豆、牛奶、花生等。
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也是必不可少的,如猪肝、蛋黄。
核黄素也是弱视儿童需要的物质,在干奶酪、瘦肉、蛋类里都有这种物质。
碱性食物如苹果、海带对弱视的治疗也有作用。
不建议经常吃零食,也不要经常吃一些油炸食品,油炸食品容易导致眼部分泌物增强,减弱视力,不利于恢复。
弱视治疗最重要的是巩固疗效和防止复发,因此,患儿在治疗期间应做好眼部护理以及规范治疗,家长可监督患儿严格执行医嘱,保证遮盖时间,注意合理用眼。
坚持治疗,保持眼罩清洁,患儿家属需了解弱视治疗时机及各种治疗方法、要求、注意事项及长期治疗的必要性,监督患儿及时做好各种治疗,如坚持长期带镜、遮盖健眼,定期带患儿回院复查。让医生及时了解病情,随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疗效。
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眼部护理,做好眼部卫生,避免用眼疲劳。
遮盖健眼影响美观往往不能较好地坚持而影响疗效,家属需耐心教导患儿坚持遮盖的重要性,遮盖时要挡严,不要使眼罩贴紧眼部,保持跟罩清洁,勤洗勤换。患儿应少看电视,督促患儿做好眼保键操,每天抽30分钟时间陪伴患儿完成精细目力训练。
如果是中、高度远视患者,弱视治愈后,一定要继续戴镜,特别是屈光参差性弱视和高度复性散光引起的弱视,治愈之后一定要坚持戴镜。过早摘掉眼镜,弱视眼视网膜上的物像不能保持清晰,容易导致竞争性抑制和弱视复发。
弱视主要是通过改善生活习惯进行预防,包括注意用眼卫生,采光充分,灯光照明适度,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期使用电子产品,避免用眼过度等措施,有助于预防儿童弱视。
治疗弱视的关键是早发现、早治疗。一般孩子2岁后每半年做一次视力、屈光状态、眼位、及眼底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确诊、治疗,以免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杜绝近亲结婚,减少常染色体异常造成的斜视、色盲、先天性白内障等疾病。
尽早发现可引起弱视的疾病,对斜视、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眼睑血管瘤等疾病及时治疗,避免引发弱视。
避免长时间遮盖眼睛,影响儿童眼睛发育,引发弱视。
注意幼儿用眼习惯,学习时注意保持距离,避免过度用眼。
小儿应适当增加室外运动,避免长期使用电子产品。
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避免出现眼部感染、损伤等疾病。
5086点赞
[1]李凤鸣,谢立信.中华眼科学[M].2014.
[2]杨培增,范先群.眼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9:253-255.
[3]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4]张旭东.实用眼科学[M].科学出版社,2015.
[5]牛兰俊,林肯.实用斜视弱视学[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6.
[6]杨玉珍.对弱视患儿家属实施健康教育的方法及意义[J].护理研究,2007, 21(004):1086-1087.
回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