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精神(心理)临床康复中心,是区内首家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病房的专业学科,是国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网络建设医院(专科)之一。
承担着综合性医院会诊-联络精神病学工作,区域内各种急重、疑难精神障碍的诊治,健康教育,对下级精神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对口支援防城港市重性精神病管理的技术指导、诊断与复核。是国家卫计委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精神科专业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是广西大学应用心理系的临床实习基地。
精神(心理)临床康复中心由总院临床心理科门诊、星湖心理门诊和分院住院部组成。总院临床心理科门诊成立于1994年,设在门诊信息综合楼8楼,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设在门诊综合楼B区6楼。
精神科住院部成立于1986年,设在一分院,有开放式和封闭式病房,开放式病房床位35张,收治各类轻症精神障碍患者;封闭式病房床位45张,主要收治重症精神障碍患者。
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队伍,现有主任医师3名、副主任医师5名,主治医师4名,住院医师6名,治疗师3名,护士30名,其中医学硕士、研究生7名。
配备有先进的心理测验工具及各种治疗设备,可进行多种智力测评、人格测验、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评、神经心理测评等,开展如脑功能(障碍)治疗、生物反馈治疗、音乐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脑波治疗仪等。
近5年来,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2项,主持和参与的科研课题曾获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二等奖,发表论文50多篇,其中SCI论文1篇。
中心与国内外著名大学、专业机构建立广泛联系,经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中心讲学、交流。中心的多位专家是广西公仆司法鉴定中心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鉴定人,同时在区内专业学术团体担任重要职务,是广西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广西医师协会精神卫生与临床心理医师分会、广西心理卫生协会临床心理治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业务范围:
1、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治:焦虑障碍、抑郁症、强迫症、躯体化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以及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酒依赖、老年痴呆、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疾病的临床诊治;儿童青少年成长发育中出现的发育偏离,包括儿童多动症、抽动症、孤独症、学习困难、情绪障碍、行为问题、智力问题等。
2、心理治疗:开展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疗,认知疗法、行为疗法、森田疗法等个体心理治疗;伴侣治疗、家庭治疗;儿童游戏治疗,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训练;团体心理治疗等。
3、精神病学联络会诊:精神科医师协助各临床科室处理患者合并的精神心理问题。
4、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的情形,对患者是否有精神障碍以及是否需要住院治疗进行鉴定。
5、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状态鉴定、刑事能力鉴定、民事能力鉴定、诉讼能力鉴定等。
桃源路院部临床心理科门诊开诊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星期六上午。
专家预约电话:114,12580,门诊电话:2186067。
住院部电话:0771-3347382(开放式病区)0771-3328574(封闭式病区)。
您可在市内乘212路、74路、50路公交车直达区医院一分院住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