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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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广州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1898年,是全国最早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从事司法鉴定已有60多年历史,是全国最早一批开展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构之一。

2004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的鉴定资格,服务范围辐射广东省内和周边省份。鉴定所拥有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6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人,技术力量雄厚,鉴定经验丰富。

本鉴定所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等各类案件/事件中的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受处罚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精神伤残程度、精神残疾程度、精神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精神损伤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

本鉴定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训练有素,鉴定程序规范,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鉴定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系统,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为当事人严格保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0号(邮编:510170)、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邮编:510370)。

电话:020-81808503。

传真:020-8180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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