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一种不顾社会义务、缺乏感情和对他人冷酷、不关心他人的人格障碍。国外普通人群中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在0.2%-3.7%,我国台湾省的数据为0.03%-0.14%。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往往在童年或青少年期(18岁前)出现品行问题,特征表现为漠视他人权利。符合其他人格障碍的一般诊断标准,并具有以下至少三个特征:违反规则;撒谎;易冲动或缺乏计划;好争斗;鲁莽不计后果;责任感缺乏或不守信用;缺乏同情心。
参考资料:[1]许毅.麻省总医院精神病学手册.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