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期时婴儿会从头到脚逐渐掌握各种基本动作,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展。这个规律可以总结为自上而下、由近及远、由粗到细、从整体到特殊,从孤立运动到共济协调。
1、自上而下:婴儿最早发展的是头部的运动,然后是躯干的运动,最后才是腿脚的运动。这个规律可以被表现为抬头、翻身、坐、爬、站、行走等一系列动作的成熟;
2、由近及远:从身体中部开始发展,离身体中心越近的肢体部位,其动作发展越早。比如,肩头和上臂的动作最早成熟,而手指的动作则相对较晚;
3、由粗到细:婴儿先学会大肌肉、大幅度的粗动作,然后才逐渐学会小肌肉的需要手眼协调的精细动作;
4、从整体到特殊,从孤立运动到共济协调:婴儿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力量、速度、方向和稳定性等方面不断提高,各种动作之间也逐渐形成相互协调的关系。
参考资料:[1]黄绍良,陈述枚,何政贤主编;杜敏联等副主编. 小儿内科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