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来,随着产前诊断技术的进步,产前检查的时间点也有所提前,建议从确认怀孕的时候就开始进行检查。
产前检查不仅包括双合诊检查(即阴道和腹部的联合检查)以了解产道和盆腔内生殖器官的情况,还需要测量基础血压、检查心肺功能、测定尿蛋白和尿糖。对于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史的高风险孕妇,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绒毛培养或抽取羊水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以降低先天缺陷和遗传病的风险。
经过以上检查后,如果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孕妇应从妊娠20周开始进行定期的产前检查。在妊娠20到36周之间,每4周进行一次检查。从妊娠36周开始,每周都要进行检查,直到分娩。
具体来说,应在妊娠第20、24、28、32、36、37、38、39、40周进行至少9次的产前检查。对于属于高危妊娠的孕妇,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产前检查的频率。
参考资料:王楠编著,十月怀胎全典[M].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