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癌”或“多原发癌”是指同一器官不同部位发生两个以上的原发恶性肿瘤,或者在两个以上器官发生的原发恶性肿瘤。这些肿瘤在病理学上都是恶性的,且每个肿瘤都有其独特的病理形态。重要的是,这些肿瘤不能被视为互相转移的结果。
重复癌或多原发癌的特点包括每个肿瘤组织学上必须是恶性、每个肿瘤具有各自的病理形态、排除互为转移的可能性等。关于这种疾病的病因,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已经有一些相关因素被提出,包括家族遗传倾向、宿主内在因素如细胞免疫功能下降等,以及由于对第一原发癌进行放疗、化疗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如使机体免疫能力降低等因素。
参考资料:罗时辉主编.专家解答肺癌[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