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腔静脉综合征治疗方式有一般治疗、放疗、化疗、外科治疗、可膨胀金属支架置入、抗凝或溶栓治疗等。
1、一般治疗:卧床休息、利尿和低钠饮食。预防血栓形成。
2、放疗:大多数恶性肿瘤所致的SVCS对放射治疗有较好疗效,首先给予几次高剂量照射后,改为常规放疗,总剂量根据肿瘤的病理学类型、病变范围、是否合用化疗、疾病预后考虑。放射野的设计根据病变范围而定,通常应包括纵隔、肺门、原发灶等,尽量保护正常组织。
3、化疗:对伴广泛转移且需紧急控制症状者,可考虑联合化疗。一些肿瘤对化疗敏感,可快速缓解症状和体征。
4、外科治疗:由于手术的高风险及病因大多为恶性肿瘤,故很少采用外科手术方法。
5、可膨胀金属支架置入:置入上腔静脉支架能缓解部分患者上腔静脉阻塞的症状。并发症包括感染、肺栓塞、支架移位、穿刺部位血肿、出血及非常罕见的穿孔等。
6、抗凝或溶栓治疗:抗凝或溶栓治疗并不能改善患者预后,并有可能致出血,故不常规使用。
参考资料:[1]于学忠,周荣斌.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J].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