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或软骨组织遭受暴力作用时发生的骨组织或软骨组织的完整性或连续性部分或全部中断或丧失,称为骨折。骨折愈合可以分为两期,即骨折的Ⅰ期愈合、骨折的Ⅱ期愈合。
1、骨折的Ⅰ期愈合:骨折端通过哈佛系统重建,并直接连接,包括接触愈合和间隙愈合。X线片上不显示外骨痂,在骨折愈合过程中无皮质区死骨吸收,直接由新的板层骨取代。
2、骨折的Ⅱ期愈合:指经炎症、修复反应以外骨痂的形式改建连接起来。X线片中可见外骨痂,是骨折愈合的通常形式。
参考资料:[1]吴肇汉,秦新裕,丁强.实用外科学 下册.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