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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病手术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有哪些

陈永和创伤骨科副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三甲复旦榜 A++++

颈椎病的手术治疗主要是为了解除脊髓及神经的压迫,恢复颈椎的稳定性,维持椎间隙高度,获得正常生理曲度,恢复与脊髓相适应的椎管容量和形态,阻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其适应证和禁忌证如下:

一、适应证:

1、各型颈椎病在专科医师指导下,经三个以上疗程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而确实无效或有加重趋向者。

2、脊髓型颈椎病是绝对适应证。

3、神经根型颈椎病、椎动脉型颈椎病进行性加重,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者。

4、严重的颈肩痛,非手术治疗无效,排除其他疾病后考虑与颈椎不稳有关者。

二、禁忌证:

1、心、肺、肝、肾等实质脏器有明显疾患,功能不全,不能承受麻醉与手术者。

2、70岁以上,或年老体衰,生活不能自理者。

3、有严重神经症,或精神病不能合作者。

4、病变定位不明确又不宜手术探查者。

5、脊髓型颈椎病多年,脊髓受压并已发生变性,术后不能恢复者。

参考资料:[1]吴肇汉,秦新裕,丁强.实用外科学 下册.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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