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是由物理或化学因素造成的一种损伤,烧伤深度分类按三度四分法具体如下:
一、Ⅰ度(红斑型):
损伤表皮浅层,生发层健在。表现为红斑、灼痛、感觉过敏。经3-5天脱屑愈合,不遗留疫痕。
二、Ⅱ度(水疱型):皮肤断层损伤,完整性已破坏,特征为水疱性损害。
1、浅Ⅱ度:损及真皮浅层及真皮乳头。表现为剧痛,感觉过敏,水疱形成,壁薄,基底潮红或红白相间,明显水肿。1-2周愈合,可有色素沉着,不留瘢痕。
2、深Ⅱ度:损伤达真皮深层,可有或无水疱,撕去表皮见基底较湿、苍白,水肿明显,痛觉迟钝。3-4周靠残存附件上皮细胞增殖修复,有色素变化和瘢痕形成。
三、Ⅲ度(焦痂型):
损伤皮肤全层,附件全部受累,深达皮下脂肪,甚至伤及筋膜、肌肉、骨骼和内脏等。外观皮革样、蜡白.焦炭化,感觉消失、干燥,可出现树枝状静脉栓塞。遗留瘢痕甚至毁容和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1]吴肇汉,秦新裕,丁强.实用外科学 上册.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