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早剥严重危及母亲和胎儿生命,治疗原则为早期识别、积极处理休克、及时终止妊娠、减少并发证。
1、早期识别:健全孕产妇三级保健制度,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慢性高血压、肾脏疾病孕妇应加强妊娠期管理;
2、积极处理休克:建立静脉通道,迅速补充血容量,改善血液环;
3、及时终止妊娠:胎儿娩出前胎盘剥离有可能继续加重,一旦确诊Ⅱ、Ⅲ度胎盘早剥,应及时终止妊娠;
4、减少并发证:胎儿娩出后立即给予子宫收缩药物,防止产后出血。出现凝血功能障碍时,迅速终止妊娠,阻断促凝物质继续进入母血循环,纠正凝血机制障碍。若患者尿量<30ml/h,提示血容量不足,应及时补充血容量,防止肾衰竭。
参考资料:[1]谢幸,苟文丽.妇产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