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西汀分散片用于治疗抑郁症和其伴随之焦虑,治疗强迫症及暴食症(神经性贪食症)。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的服用方法: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可整片吞服,也可用适量温水分散后服用。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的服用剂量:
1、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是每天20mg。如有必要,在治疗最初的3-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对某些患者,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必须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谨慎进行剂量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
2、抑郁症患者:必须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确保症状的消失。如果治疗两周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如果在10周之内没有发现任何的改善,则必须对氟西汀的治疗进行重新考虑。如果获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继续治疗,但应根据个体进行剂量调整。对治疗有效的患者可考虑延长治疗期至10周以上。必须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谨慎进行剂量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对治疗的需求必须定期进行再次评估。
3、氟西汀治疗强迫症: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4、治疗神经性贪食症患者: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5、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增加剂量应谨慎,且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为60mg/天。
6、由于尚未明确在中国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7、肝功能损害患者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与氟西汀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药物剂量或降低用药频率(如隔日20mg)。
8、应避免突然停药。为减少撤药反应的发生,停用氟西汀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降低剂量。如果患者在降低剂量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了不耐受的症状,应考虑恢复原用药剂量。随后,医生可以继续以更缓和的速度来减少用药剂量。
9、盐酸氟西汀胶囊和盐酸氟西汀分散片具有生物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