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脓毒症的救治指南

梁明感染病科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三甲全国第67

2004年,11个国际医学组织的感染和脓毒症诊治方面的专家,出版了第一个改进重症脓毒症和脓毒症休克预后的指南。

  这些指南代表了拯救脓毒症运动(SSC)的第Ⅱ阶段,一个国际性努力来提高对重症脓毒症的认识和改善它的预后。联合另外的一些组织,这个工作组在2006年和2007年再次举行会议,用新的循证方法论系统来评估证据的质量和推荐力度,以更新该指南文件。这些建议的目的是用来指导临床医生治疗重症脓毒症和脓毒症性休克的病人。需要指出的是,当医生面对具体病人独特的临床指标时,这些指南中的建议不能取代临床医生的决策。

  GRADE系统 1、(强力推荐:做或不做) 2、(弱度推荐:可能做或可能不做) A、(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RCT)或荟萃分析研究)

B、(中等质量RCT或高质量观察性及队列研究) C、(完成良好、设对照的观察性及队列研究) D、(病例总结或专家意见,低质量研究)

  A.初期复苏

  脓毒症休克以组织灌注不足为特征,血压持续过低,血乳酸≥4mmol/L,低血压出现后应尽快转入ICU病房接受治疗复苏的最初6小时目标a)中心静脉压(CVP):8-12mmHg b)平均动脉压(MAP)≥65mmHg c)尿量≥0.5ml/kg/hd)中心静脉(上腔静脉)血氧饱和度≥70%或混合动静脉血氧饱和度 ≥65% (1C)e)CVP已经达到目标,但是ScvO2仍旧不能达70%或者SvO2仍旧不能达到65%,那么输注浓缩红细胞悬Hct≥30%和/或输注多巴酚丁胺(最大量为20μg/kg.min)以达此目标(2C)。

  B.诊断

  1、抗生素使用之前至少要获得两个血培养!即经皮穿刺及经留置超过48小时的血管内置管处的血液标本,同时应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之前留取其他培养标本,包括尿液、脑脊液、伤口、呼吸道分泌物或可能为感染源的其他体液(1C)。

  2、尽快实行影像学检查以确认潜在的感染(1C) {E}

  C.抗生素治疗

1、推荐在确认脓毒性休克(1B)或严重脓毒症尚未出现脓毒性休克(1D)时,在1小时内尽早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在应用抗生素之前留取合适的标本,但不能为留取标本而延误抗生素的使用(1D)。

  2a.推荐最初的经验性抗感染治疗包括对抗所有可疑病原微生物(细菌和/或真菌)的一种或多种药物,并且渗透到导致脓毒症的感染病灶中的药物浓度足够高(1B){D}

  2b.推荐每天评价抗生素治疗方案,以达到理想的临床治疗效果,防止细菌耐药产生,减少毒性及降低费用(1C)。

  2c.对已知或怀疑为假单胞菌属感染引起的严重脓毒症患者,建议采取联合治疗(2D)

  2d.建议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进行经验性的联合治疗(2D)。

  2e.对于严重脓毒症患者在应用经验性治疗时,建议联合治疗不超过3-5天。一旦找到病原,应选择最恰当的单一治疗(2D)。

   3、推荐疗程一般为7-10天,但对于临床治疗反应慢、感染病灶没有完全清除或免疫缺陷(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适当延长疗程(1D)。

  D、感染源控制

  1a.对一些需紧急处理的特定感染如坏死性筋膜炎、弥漫性腹膜炎、胆管炎、肠梗死等要尽快寻找病因并确定或排除诊断(1C),在症状出现6小时以内完成(1D)。

  1b.应对所有严重脓毒症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有可控制的感染源存在。控制手段包括引流脓肿或局部感染灶、感染后坏死组织清创、摘除可引起感染的医疗器具、或对仍存在微生物感染的源头控制(1C)。

  2、建议对确定为胰腺周围坏死并可能成为潜在感染灶者,最好待明确划分有活力组织和坏死组织之后,再进行干预(2B)。

   3、在需要进行病原学治疗时,推荐采用对生理损伤最小的有效干预措施,例如对脓肿进行经皮引流而不是外科引流(1D)。

  4、在建立其他血管通路后,应立即去除那些可能成为严重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感染灶的血管内器具(1C)。

  E.液体疗法

  1、推荐用天然/人工胶体或晶体液进行液体复苏。目前没有证据支持某种液体优于其他液体(1B)。

  a.实验表明使用白蛋白是安全的,并与晶体液等效。 b.使用胶体液可明显降低死亡率(P=0.09)。 c.晶体和胶体复苏效果没有差异。

  d.要达到同样的治疗目标,晶体液量明显多于胶体液量。 e.晶体液更便宜。

  2、推荐液体复苏的初始治疗目标是使CVP至少达到8mmHg(机械通气患者需达到12mmHg),之后通常还需要进一步的液体治疗(1C)。

  3a.推荐采用液体冲击疗法,持续补液直到血流动力 学(例如动脉压、心率、尿量)得到改善(1D)。

  3b.对疑有血容量不足的患者进行液体冲击时,在开 始30分钟内至少要用1000ml晶体液或300-500 ml

  胶体液。对脓毒症导致器官灌注不足的患者,须给予更快速度更大剂量的液体治疗(1D)。 3c.在只有心脏充盈压(CVP或肺动脉楔压)增加而没 有血流动力学改善时,应降低补液速度(1D)。

F.血管加压类药物

  推荐将MAP保持在≥65 mmHg(1C)。

  在低血容量没有得到纠正时,就应使用血管加压类药物以保证低血压时的血流灌注。使用去甲肾上腺素时应逐渐加量直到MAP达到65mmHg,才能维持组织灌注。另外,在制定MAP治疗目标时应考虑到患者以前存在的并发症。

  2、推荐将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作为纠正脓毒性休克低血压时首选的血管加压药物(在建立中心静脉通路后应尽快给药)(1C)。

  3a.不建议将肾上腺素、去氧肾上腺素或抗利尿激素作为脓毒性休克的首选血管加压药物(2C)。0.03U/min的抗利尿激素联合去甲肾上腺素与单独使用去甲肾上腺素等同。

  3b.如果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效果不明显,建议将肾上腺素作为首选药物(2B)。

  4、推荐不使用低剂量多巴胺作为肾脏保护药物(1A)。

  一项大的随机临床试验和荟萃分析表明,在比较低剂量多巴胺和安慰剂的作用时未发现明显差异。因此,目前尚无证据支持低剂量多巴胺可保护肾功能。 5.

  推荐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快为需要血管升压药物的患者建立动脉通路(1D)。

  在休克时,动脉导管测血压更准确,数据可重复分析,连续的监测数据有助于人们根据血压情况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G.正性肌力药物在出现心脏充盈压升高、心输出量降低提示心肌功能障碍时,应静脉滴注多巴酚丁胺(1C)。

  2、反对使用增加心指数达超常水平的方法。

  G.正性肌力药物当患者左心室充盈压及MAP足够高(或临床评估液体复苏疗法已充分),而同时测量到或怀疑低心输出量时,多巴酚丁胺是首选的心肌收缩药物。

  如果没有监测心输出量,推荐联合使用一种心肌收缩药/血管加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

  在能够监测心输出量及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一种血管加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以达到目标MAP和心输出量。 d.两项有关伴脓毒症的ICU重症患者的大型前瞻性临床研究未显示使用多巴酚丁胺将患者氧输送提高到超常水平有益。

  H.糖皮质激素

  对于成人脓毒性休克患者,建议静脉氢化可的松仅用于血压对于液体复苏和血管加压药治疗不敏感的患者(2C)。

  2、对于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成人脓毒症患者亚群的鉴别,不建议行ACTH兴奋试验(2B)。

  3、如果可获得氢化可的松,就不建议选用地塞米松(2B)。

  4、如果不能获得氢化可的松,且替代的激素制剂无显著盐皮质激素活性,建议增加每日口服氟可的松(50μg)。如果使用了氢化可的松,则氟可的松可任意选择(2C)。

  5、当患者不再需要血管升压药时,建议停用糖皮质激素治疗(2D)。

  6、针对治疗脓毒症的目的,推荐严重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每日糖皮质激素用量不大于氢化可的松300mg当量(1A)。

  7、对于无休克的脓毒症患者,不推荐应用激素。但在患者内分泌或糖皮质激素治疗需要的情况下,激素维持治疗或使用应激剂量激素没有禁忌证(1D)。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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