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是肺癌最容易转移的器官之一,肺癌骨转移发生率为30%~40%,肺癌骨转移的好发部位在脊柱和躯干骨近端。肺癌骨转移以溶骨型骨转移为主,也可见成骨型及混合型骨转移。
当肺癌患者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均可视为骨转移的高危人群,需进行骨转移相关检查:①骨痛/骨折;②脊髓或神经受压症状;③碱性磷酸酶升高;④高钙血症。对怀疑有骨转移的患者,目前诊断骨转移的影像学方法很多,各有优缺点。放射性核素骨扫描放射性核素骨扫描(ECT)是骨转移的首选筛查方法,能够早期发现发生在骨骼中的成骨、溶骨或混合破坏性骨破坏的转移性病灶。ECT对骨转移瘤的检测是基于骨的局部病理生理性摄取,具有极高的灵敏度,当转移灶≥2mm,并有代谢功能改变时即可显示出来。与X线片相比,可提前1~6个月发现病灶,但对局限于脊柱和骨髓内的病变有相当的假阴性率。具有灵敏度高(62%~89%)、全身一次成像不易漏诊的优点,但由于不仅骨转移瘤可以在放射性核素骨扫描检查中表现出阳性结果,其他的骨病变也可以在放射性核素骨扫描检查中表现出阳性结果,因此该检查存在特异性较低的缺点(66.7%)。临床上主要用于骨转移瘤的筛查,但是,当单纯骨扫描检查阳性不能确诊时,还需对扫描阳性部位进行X线或CT或MRI检查确认。
肺癌骨转移可引起骨痛、骨痛加剧或出现新的骨痛、病理性骨折(椎体或非椎体骨折)、椎体压缩或变形、脊髓压迫、骨放疗(因骨痛或防治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骨转移病灶进展(出现新发、多发骨转移或原有骨转移灶扩大)和高钙血症等骨相关事件(skeletalrelatedevents,SRE)的发生,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预示患者生存期缩短,肺癌骨转移后患者的中位生存期仅6~10个月。肺癌骨转移应采用以全身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包括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手术、放疗和双膦酸盐治疗。在控制原发疾病的同时,积极预防和治疗SRE尤为重要。合理的局部治疗可以更好地控制SRE,双膦酸盐可以预防和延缓SRE的发生。
(1)放射治疗:放射治疗能够减轻或消除骨痛症状、预防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的发生,缓解脊髓压迫症状并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放射治疗适用于有疼痛症状的全身各处骨转移灶,以缓解疼痛并恢复功能。出现椎体转移有脊髓压迫时首选放疗,姑息性放疗可用于脊柱或股骨等负重部位发生的骨转移的治疗。
(2)手术治疗:手术可缓解肺癌患者骨转移导致的疼痛,防止或固定骨折,恢复或维持肢体的运动功能,减少或避免运动系统功能受损或脊髓压迫症所引发的并发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脊柱不稳定或椎体塌陷,伴有或不伴有神经功能障碍,这是脊柱转移癌的绝对适应症,如果不进行手术干预,可能面临瘫痪危险。对于诊断不明患者亦可通过手术获得骨转移病灶的组织学诊断。
(3)双膦酸盐治疗:双膦酸盐是治疗肺癌骨转移的基础用药,可与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放疗和手术治疗联合使用。肺癌患者明确诊断骨转移后,如无双膦酸盐应用禁忌证,推荐应用双膦酸盐治疗。第一代双膦酸盐药物(羟乙膦酸、氯膦酸)、第二代双膦酸盐药物(帕米膦酸)及第三代双膦酸盐药物(伊班膦酸钠、唑来磷酸)均能改善肺癌骨转移患者的疼痛,控制病情,预防骨转移并发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在应用双膦酸盐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其毒副作用。
(4)地舒单抗治疗:地舒单抗是首个获批的特异性靶向核因子-KB受体激活剂配体(RANKL)的单克隆抗体。RANKL是破骨细胞维持其结构、功能和存活所必需的一种跨膜或可溶性的蛋白,在骨骼中的主要作用为刺激破骨细胞的分化和活性,抑制破骨细胞的凋亡。地舒单抗与RANKL有很高的亲和力,能抑制破骨细胞活化和发展,减少骨吸收,增加皮质骨和骨小梁两者的骨密度和骨强度,促进骨重建。地舒单抗经皮下注射,不经过肾脏清除,不会对肾脏造成额外的负担,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肺癌骨转移的治疗除了放射治疗、手术治疗、双膦酸盐、地舒单抗等治疗以外,更多的需要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全身治疗的参与。只有通过全身治疗有效地控制病灶进展,再加上骨转移瘤的局部治疗和骨保护剂的使用,才能更好地减少骨相关事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延长患者的生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