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把妊娠达到或者是超过42周,称为过期妊娠,其发病率占妊娠总数的5%-12%。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着妊娠延长而加剧,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的3倍,44周时为正常的5倍。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比经产妇危险性增加,对胎儿和母亲的危害有胎儿窘迫、羊水量减少、分娩困难及损伤。发生过期妊娠的原因不是非常明确,因为引发分娩的可能因素很多,包括黄体酮阻断、催产素刺激及胎儿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等,任何因素引起这些激素失调都可导致过期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