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术后,一般6小时后可以少量喝汤,3天后可正常饮用汤类食物。剖腹产之后6个小时之内,产妇应当平卧,不吃任何东西。因为此时麻醉药仍然抑制着胃肠的蠕动,勉强进食只会导致腹胀。产妇若感到饿,可以注射营养点滴。6个小时之后,产妇可以喝少量的流质食物,如粥、汤等,但不能喝牛奶和豆浆等胀气类食物。
剖腹产第二天,产妇通常已经排过气,此时可以进食,但由于肠胃功能仍然没有完全恢复,仍然不能吃鱼、肉、蛋等营养丰富的食物,只能吃一些稀粥、薄面条,或者吃一些肝泥、肉末、蛋羹,主食仍然是流质食物或半流质食物。为了保证充分的营养,产妇可以采取少吃多餐的形式,每天进餐4-5次。
剖腹产第三天及以后,麻醉药的作用已经完全消除,产妇可以像正常产妇一样进食了,就可以按照一般产妇的饮食原则开始进食,全面补充,营养均衡。为了促进腹部伤口的愈合,产妇还可多吃一些蛋、肉、鱼汤等高蛋白质的食物。也可吃一些花生、猪蹄、鲤鱼等具有催乳作用的食物。家人在炖汤的时候注意汤水不能太油腻,否则不利于产妇的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