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多动症可在12岁之前确诊,但对于0-3岁的婴幼儿,更多的是进行观察和干预,关注症状之后的演变,不进行过早诊断。在3-12岁时,如果儿童确实存在明显的多动症状,则可以进行及时确诊。多数3岁以内的婴幼儿可能由于发育迟缓、及带养方式,而导致多动症状,可由家长进行行为指导,从而帮助婴幼儿缓解多动情况。
儿童3-6岁,则可以看出是否确实存在多动症,也可指导儿童的家长或幼儿园老师,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进行行为的干预,从而帮助儿童树立良好的行为、改正错误行为。6岁以后的多动症儿童如果有比较明显的症状,甚至对学习、生活、亲子关系等造成影响时,需以药物为 主进行治疗,同时辅助行为治疗、行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