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的处理如下:
1、若患者为严重的血小板减少,并血小板减少未获得缓解,且在妊娠20周前需要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需考虑终止妊娠;
2、若患者治疗无效,且合并有严重出血倾向,可在孕中期行脾切除术,但不主张输注血小板;
3、若患者血小板减少严重,或者血小板减少得到缓解,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