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放疗反应要根据受照射器官决定,不同部位的放射治疗反应不同。放疗副反应分为早期副反应与晚期副反应,早期副反应指放疗3个月内的副反应,晚期副反应指放疗结束3个月后发生的副反应。胸部早期副反应主要表现为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肺炎、放射性白细胞减少、骨髓抑制以及皮肤损伤。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吞咽疼痛、咳嗽、胸闷、气促、皮肤色素沉着以及白细胞、血小板下降,急性放射性反应通过对症处理通常会好转。严重放射性肺炎会导致患者出现高热、胸闷、气促,如不及时处理会存在生命危险。
晚期放射反应包括放射性肺炎、放射性脊髓炎、放射性心包炎等。 晚期放射性肺炎也可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表现,会产生生命危险,同样需及时处理。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医生通常会对患者与家属交代放疗副反应,以便发现副反应后及时向医生、护士进行报告,及时处理,以取得更好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