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孕前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或28周以后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及服糖以后1小时、2小时的3次血糖值中任意一次达到或者超过5.1mol/L、10mol/L和8.5mol/L,则称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血糖,否则易出现妊娠期严重并发症,如羊水过多、早产、妊娠性巨大胎儿、糖尿病性乳酸酸中毒。妊娠期糖尿病合并低血糖症、合并感染等,均会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时会危及母亲及胎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