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丙型病毒性肝炎感染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丙型肝炎抗体、丙型肝炎病毒定量。具体情况如下:
1、两者同时阳性,可确诊为显性感染;
2、两者均为阴性,表明未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3、抗体阳性,病毒量阴性,表明有既往感染,或经治疗后病毒已清除;
4、抗体阴性,病毒量阳性,表明正处于急性感染期,或为免疫低下者的显性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