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室(ICU)的收住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心跳呼吸骤停进行复苏成功后的患者;
2、某些呼吸系统疾病,如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慢性呼衰急性发作的患者;
3、休克、严重外伤、多发伤等无明确手术指征的患者;
4、糖尿病引起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的患者;
5、大手术以后创伤出血比较严重的患者。
需要补充的是癌症晚期病人不符合ICU的收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