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第一天前八小时的补液量是24小时内计划输入液体总量的一半,而这个输液量需要根据烧伤面积、体重等进行计算。患者应及时就医,并在医生指导下通过口服、静脉滴注等方式进行补液,以防治电解质紊乱、脱水等。
如果患者发生Ⅱ、Ⅲ度烧伤,24小时内计划输液量(ml)=烧伤面积(%)×体重(kg)×1.5-1.8(ml)+2000-4000(ml),患者可以根据自身体重、烧伤面积进行计算。
患者补液时胶体溶液和晶体溶液的比例为1:2,如果是Ⅲ度烧伤且烧伤面积广泛,比例则调整为1:1。烧伤第一天的前8小时,应当属于24小时内计划输液量的1/2。后两个8小时中,各输入24小时内计划输液量的1/4。
另外,烧伤后第二个24小时也需要补液,其中补充的胶体溶液、晶体溶液是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还需要补给基础水分2000ml。期间注意观察患者的面色、心率、呼吸等,并注意皮肤消毒、清创、换药等,以促进创面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