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可发生于肩部,皮损表现为晒伤样损害,伴有灼痛、瘙痒感,在接触光毒性致敏物并经日晒后可发病,需遵医嘱治疗。
症状
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发生前有光毒性致敏物如焦油、香料等接触史,可发生于肩部,皮损在光照后2-6小时出现,表现为晒伤样损害,即潮红、肿胀、水疱,患者自觉灼痛、瘙痒感,同时可伴有乏力、头痛、头晕、恶心等全身症状。


病因
光毒性接触性皮炎的本质为光毒性反应,任何个体接触光毒性致敏物并经日晒后均可发病。常见光毒性致敏物有焦油、沥青、香料等,接触后受UVA或可见光刺激可引起皮肤毒理作用,进而引起光毒性接触性皮炎的表现。
治疗
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发病后应及时清除皮肤上存留的致病物,避免接触光敏性物质及日光照射,可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或抗组胺药物进行治疗,以缓解皮肤症状。
参考文献
[1]陆海涛等主编.临床皮肤性病学 上 第2版[M].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9.167.
[2]王宝玺主编.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皮肤病学[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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