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眼科正常视力表一般指标准对数视力表,可用于远视力检查,正常视力应在5.0及以上。
视力指注视目标的能力,临床上常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判断视力是否正常、近视或远视。
正常视力表
眼科正常视力表一般指标准对数视力表,通过“E”缺口辨别方向,分为14行,相邻两行视标大小之恒比为1.26倍,采用5分记录法。看清第1行为4.0,第11行为5.0,第12行为5.1,第14行为5.3。

正常视力标准
视力是指被检查眼分辨最小物象的能力。反映的是眼底黄斑中心凹的功能。5m或5m以外的视力称为远视力;30cm时的视力称为近视力;透过小孔看视力表视标的方法称为小孔视力。被检查者遮盖一眼,距离视力表5m,表的5.0视标高度与被检查者两眼同高,如能看清5.0者为正常视力。
参考文献
[1]张旭东.实用眼科学.第1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12,392.
[2]瞿佳.眼视光学理论和方法.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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