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内分泌用药
最后修订:2023年05月12日
甲巯咪唑片为抗甲状腺药,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
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
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
用于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个别情况下,患者因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片(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
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口服给药,通常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100ml左右)整片送服。
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初期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服用剂量为每日20mg-40mg(以甲巯咪唑计),每日1或2次(每日总剂量相同);若治疗后的第2周至第6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按需逐步调整剂量;此后1-2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日2.5mg-10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日1次在早餐后服用,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剂量可适当增加 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延长疗程可能使缓解率增加。
用于各种类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术前准备与上述治疗原则相同;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星期开始(个别患者或需更早),手术前一天停药。
放射性碘治疗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 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2.5-10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少量甲状腺激素。
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遵医嘱服用本品,每日10-20 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日1g高氯酸盐,周期8-10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或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患者,若必须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
儿童初始剂量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决定,通常按体重每日0.3-0.5mg/kg;维持剂量按体重每日0.2-0.3mg/kg,可能需加用甲状腺激素治疗。
想起时立即补服一剂。
若想起时已接近下一剂的服药时间,就跳过漏服剂量,仅按下一个预定剂量服用,并逐渐回归到正常服药时间,不可擅自加倍剂量补服。
若存在频繁漏服的情况,需告知医生或药师。
药物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处,以免误服。
药物过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出现代谢降低的相应症状,应及时就医。
您存在的健康问题和正在服用的任何药物(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
是否对本品、其他药物、食物和物质过敏。
如果已怀孕或计划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哺乳,请告知医生。
在服药期间就医时,告诉医生、药师及护士正在服用本品。
育龄期女性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甲状腺显著肿大并气管狭窄的患者不可长期用药,否则可引起甲状腺进一步肿大,导致呼吸道更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合用甲状腺素(或遵医嘱)。
对肾功能障碍和肝功能受损的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用药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给药剂量尽可能低)。
治疗初期前三个月,每周一次血常规检查。维持治疗期每月一次血常规检查。
治疗初期前三个月,每月一次肝功能检查,肝损害多发生于开始治疗后12周内。
推荐剂量或高剂量服用本品可出现骨髓抑制,应立即停药,如需调整可使用其他抗甲状腺药。
本品可对某些诊断结果产生干扰,检查前应告知相关医护人员正在服用本品。
治疗期间可能导致体重增加。
本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
服药期间出现发热性疾病和咽炎时,应检查白细胞分类计数。
出现粒细胞缺乏症或严重副作用时,严禁更换另一种药物,可能存在交叉不良反应。
用药期间不可自行停药、改变给药剂量或使用其他药物。
药物服用过量,出现中毒反应,应及时就医。
典型甲巯咪唑的肝毒性可引起胆汁郁积症,罕见肝细胞疾病。
服用本品治疗后,少数患者可能出现由基础疾病所致的甲状腺实质炎症和破坏过程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使用甲巯咪唑片后,症状未缓解甚至加重时,请咨询医生。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慎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可能导致先天性畸形,应对孕产妇、胎儿与新生儿进行密切监测。如须服用本品,需进行个体获益风险评估,给予最低有效剂量,且禁止与甲状腺激素联合治疗。
【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遵医嘱服用。
【老人】慎用。老年患者应在严密监测下进行剂量个体化调整。
【禁用人群】
对甲巯咪唑、其他硫脲类衍生物、硫酰胺衍生物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中至重度血细胞计数紊乱(中性粒细胞减少)者禁用。
非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导致的胆汁淤积者禁用。
在接受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或丙硫氧嘧啶治疗后,曾出现粒细胞缺乏或严重骨髓移植的患者禁用。
使用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有急性胰腺炎既往史的患者禁用,再次暴露可导致复发并缩短发病时间。
妊娠期使用甲状腺激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有轻微超敏反应病史(如过敏性皮炎、瘙痒等)的患者禁用。
结节性甲状腺肿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癌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肝功能异常、粒细胞减少者慎用。
罕见遗传性疾病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患者慎用(部分产品中含乳糖)。
卡介苗(膀胱灌注):可能会降低卡介苗膀胱灌注的免疫效果。
克拉屈滨:可能会增强甲巯咪唑的骨髓抑制作用。
安乃近:可能会增强甲巯咪唑的不良反应或毒性作用。
非昔硝唑:可能会增强非昔硝唑的骨髓抑制作用。
与抗凝药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
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等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与甲巯咪唑合用须注意。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亦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警告/注意:有些人在服用药物时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您有以下迹象或症状,请立即就医:
过敏反应的迹象:如皮疹、瘙痒伴发烧、皮肤红肿、起水泡或剥落;喘息、喉咙紧绷、呼吸、吞咽或说话困难;异常嘶哑;口腔、面部、唇舌或喉咙肿胀等;
肝功能异常的迹象:如尿色加深、疲倦乏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或疼痛、大便颜色浅、呕吐、皮肤或眼睛黄染。
肾功能异常的迹象:如无法排尿、排尿量异常、尿血或体重大幅增加。
红斑狼疮的迹象:如皮疹、易晒伤、肌肉或关节疼痛、胸痛或呼吸急促、四肢肿胀。
低血糖的迹象:如头晕、头痛、困倦、虚弱、颤抖、心跳加快、精神错乱、饥饿或出虚汗等。
咳血。
异常的烧灼感、麻木感或刺痛感。
腺体肿胀。
感染的迹象:如发烧、发冷、喉咙痛、不明原因的瘀伤或出血、虚弱等。
头晕、头痛。
恶心、呕吐、厌食及上腹部不适。
以上并未列举完全,若发生其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甲巯咪唑片与丙硫氧嘧啶片均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但在价格等方面不同,具体如下:
【适应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术前准备;放射性碘治疗准备用药等。
【价格】15.00-43.93元。
【特点】作用较丙硫氧嘧啶强,且起效快而代谢慢,持续时间较长。
【适应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价格】16.20-320.00元。
【特点】不可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产生疗效,故作用缓慢。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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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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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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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
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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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为23.00-58.00元,具体需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常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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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g、10mg |
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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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乳膏 |
储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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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的避光、干燥处密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