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药品分类:抗感染药

最后修订:2022年09月19日

该药品由有来医生和北京药师协会联合共建

该药品信息由以下专家专业编审

沈素 主任药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药剂科

警告

警告:无论是口服还是注射,氟喹诺酮类都可发生致残的不良反应,包括肌腱、肌肉、关节、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等。这些不良反应可能发生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暴露后数小时至数周,且有可能是永久性的。

概述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是一种抗菌药,通过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修复和重组所需的DNA回旋酶和第四型拓朴异构酶而起作用。

适用于哪些情况?

  • 用于轻、中度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以及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和嗜肺军团菌等敏感菌群。

怎么服用?

  • 口服,建议空腹、在至少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本品。

  •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奈诺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

服用多少?(遵医嘱或按以下方法服用)

  • 成人:一次0.5g,一日一次。疗程为连续服用7-10天,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

  •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需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老年患者:年龄在60-70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忘记服药怎么办?

  • 应每天在固定时间服用本品。如果漏服,应尽快补服,并在固定时间服用下一次药物。

  • 若不知道如何处理,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误服误用怎么办?

药物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处,一旦误服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 若少量误服且无明显不适,可注意观察呼吸、心率及血压等情况,暂不需要紧急就医。

  • 若大量误服或出现过敏、低血压等严重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

服药前哪些情况需要告诉医生?

  • 如果您已怀孕、计划怀孕或正在哺乳,应告知医生。

  • 是否患有重症肌无力,是否存在心律失常。

  • 是否对本药、其他药物、食物或物质存在过敏的情况。

  • 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和健康问题。

服药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 在用药期间就医时,告诉医生、药师及护士,您正在使用此药。

  • 如果您年满60岁,请谨慎使用本品。

  • 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和接受肾移植、心脏移植或肺移植的患者使用本品可导致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

  • 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或紫外光中。

  • 注意本品与抗酸剂、铝、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等螯合剂药物的相互作用:含镁抗酸剂、铝、金属阳离子如铁离子制剂不宜与本品同服,宜在本品服用2小时后再服用此类药物。含钙补充剂与本品并用时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

  • 建议接受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治疗的患者应补充足够的水分,以防止可能形成高浓度浓缩尿,导致肾功能损伤。

  • 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出现严重腹泻,需要考虑伪膜性肠炎的可能。

服药后需要注意什么?

  • 定期检查患者血糖。

  • 在尚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本品可能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 服药期间减少光线暴露,以防光毒性,若发生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如晒伤、红斑、渗出、水泡、大疱、水肿)应停用本品。

  • 服用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可能导致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如果出现疼痛、水肿、炎症或肌腱断裂应停用本品,一发现有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症状应立即建议患者休息,并联系医生考虑换用非喹诺酮类药物治疗。

  •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可能导致血糖紊乱,如果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出现症状性高血糖或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如果患者出现神经元病变的症状如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错乱如触觉、痛觉异常时,应当立即咨询医生。

  • 如果您的症状没有好转甚至恶化,请咨询医生。

  • 不要与他人分享您的药物,也不要服用任何其他人的药物。

  • 如果您认为药物过量,请立即致电急救中心或立即就医。准备好讲述或展示服用了什么、服用了多少以及服用的时间。

哪些人不宜服用?

【特殊人群】

  • 【妊娠期女性】禁用。

  • 【哺乳期女性】禁用,不得不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 【儿童】禁用。

  • 【老人】慎用。

【禁用人群】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 存在重症肌无力史的患者慎用。

  •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病史的患者慎用。

  • 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钾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慎用。

与哪些药物合用需要注意?

  • 金属螯合剂(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含钙补充剂):可能影响本品的胃肠道吸收。

  • 抗糖尿病药物(胰岛素、西他列汀、 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可能出现血糖紊乱如高血糖和低血糖。

  • 非甾体抗炎药:避免合用。

  • 环孢霉素:避免合用。

若您在服用本品期间需要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一定要先经过医生允许。

出现哪些不良反应需立即就医?

警告/注意:有些人在使用药物时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您有以下迹象或症状,请立即就医:

  • 过敏反应:伴有或不伴有发热的红肿、起泡或脱皮、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吞咽或说话困难;皮肤表面或舌头、喉咙肿胀。

  • 药物过量: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 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 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 外周神经病变:神经元病变的症状如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错乱如触觉、痛觉异常。

  • 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颅内压升高和中枢神经系统刺激。

  • 血糖紊乱如高血糖和低血糖。

  • 肝脏功能异常:如皮肤、眼睛黄,尿色深,腹痛、腹胀、食欲不振,乏力等。

  • 发声困难。

出现哪些不良反应需咨询医生?

所有药物都可能引起副作用。然而,许多人没有副作用或只有轻微的副作用。如果这些副作用或任何其他副作用无法自行消退,请就医,咨询医生处理措施:

  • 头痛、嗜睡、头晕。

  • 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上腹痛、腹痛。

  • 多汗、瘙痒。

同类药对比

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及左氧氟沙星片均为抗菌药,但在适应证及敏感菌上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药品名称: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

【适应证】用于轻、中度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

【敏感菌】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以及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和嗜肺军团菌。

【特点】本品为喹诺酮类药物,抗菌谱广,使用方便,不良反应较轻。

药品名称:左氧氟沙星片

【适应证】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等。

【敏感菌】左氧氟沙星体外对多种革兰氏阴性和革兰阳性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在浓度等于或稍高于抑菌浓度时即具有杀菌活性。

【特点】本品为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菌谱广,使用方便,不良反应较轻。

补充信息

相关信息 具体情况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价格范围
108.00元左右,具体需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常见规格
0.25g
常用剂型
胶囊剂
储存方式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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