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心血管用药、抗感染药
最后修订:2023年04月08日
琥乙红霉素颗粒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可透过细菌细胞膜,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从而达到抑菌的效果,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有杀菌作用。
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等感染所致的疾病。
用于军团菌病的治疗。
用于肺炎支原体肺炎的治疗。
用于肺炎衣原体肺炎的治疗。
用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用于沙眼衣原体结膜炎的治疗。
用于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用于空肠弯曲菌肠炎的治疗。
用于百日咳的治疗。
用于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空腹口服,将每包内容物溶于足够的水中搅匀后服用。
【成人】
一日1.6g,分2-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
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0.8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0.4g,每6小时1次,共14日。
【儿童】
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百日咳儿童: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可咨询医生进行个体化指导。
通常,如果漏服时间小于两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可在想起后立即补服错过的剂量。
如果接近下一次服药的时间,无需补服,下次服药时间按正常剂量服用即可。
切勿私自加量,以免服用过量,亦不可频繁服用。
药物应放在儿童和宠物无法触及的地方,以免误服,一旦误服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如少量误服且未出现明显不适或只有轻微胃肠反应,如腹泻、腹痛、口干等,可大量饮水促进排泄,同时密切观察呼吸、心率及血压等情况,暂时不需要紧急就医。
若大量误服或出现皮疹、心跳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就医处理。
是否对本品或其他药物、食物或物质有过敏情况。
若果您已怀孕、计划怀孕或处于哺乳期,请告知医生。
是否患有肝、肾功能损伤。
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和健康问题。
服药期间如需就医,应告知医生、药师和护士,您正在服用本品。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使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生。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适当减量。具体剂量请遵医嘱。
如果您对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对本品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情况。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使用本品前应做药敏测定。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若病情未好转甚至加重或出现任何其他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禁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或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遵医嘱,并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需由医生评估后确定用药方案。
【禁用人群】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禁用。
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卡马西平、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
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
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
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药物: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青霉素: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华法林: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患者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黄嘌呤类药物(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其他肝毒性药物: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耳毒性药物: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洛伐他汀: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亦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警告/注意:下列情况虽然很少见,但每位服药者的身体情况不同,在服用本品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状况,严重者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故当出现以下症状,请及时就医:
过敏反应:如出现皮疹;瘙痒伴发烧,皮肤红肿、起水泡或剥落;喘息,喉咙紧绷,呼吸或说话困难;声音异常嘶哑;口腔、嘴唇、舌头或喉咙肿胀等。
心跳频率异常、心悸、乏力等。
口腔出现边界清晰的灰白色薄膜(可刮去),刮去后呈轻度出血或糜烂的红色湿润面。
外阴瘙痒、阴道分泌物增多、灼痛、性交痛及尿痛。
听力减退。
服药数日或1-2周后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当出现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胃肠道反应,可先停药观察,若停药后仍未缓解,可及时咨询医生。
本品与阿奇霉素颗粒均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具体区别如下:
【适应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安全性】不良反应相对较少;医保乙类。
【适应证】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安全性】不良反应较多;医保甲类。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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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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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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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
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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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5.00元不等,具体请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常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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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红霉素计0.1g(10万单位) |
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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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片剂(普通片/分散片);干混悬剂;注射剂 |
储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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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于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