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血液系统药
最后修订:2023年08月20日
警告:
本品可能增加出现严重的,甚至威胁生命的肝毒性的风险。用药过程中需对肝功能进行监测并确定是否需停止本品治疗。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为促凝血药,口服后可有效激动血小板生成素受体,诱导骨髓巨核细胞增殖和分化,可使血小板计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
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使血小板计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
注意: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口服,空腹服用(餐前间隔1小时或餐后间隔2小时)。
在以下产品使用前间隔至少2小时或使用后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包括抗酸药、乳制品或含铁、钙、铝、硒、锌等多价阳离子的药物、食物和饮品,如牛奶、橙汁、功能饮料、矿物质补充剂等。
本品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后混入食物或液体中服用。
服药前,可先喝一口水湿润咽喉部,避免药物粘到口腔或食管壁上。取坐位或站立,用200ml温开水送服。
不能随意停药,否则可能增加心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肝功能损害患者应减量用药。
本品治疗开始后,必要时调整剂量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50,000/µL,以减少出血的风险。剂量不得超过每日 75 mg。
本品标准的剂量调整方法,无论是加量还是减量,每次增减 25 mg 每日一次。在本品的任何剂量调整后,应监测血小板计数,至少每周一次,监测 2-3 周。等待至少 2 周后,观察剂量调整对患者血小板计数疗效的影响,然后再考虑是否继续调整剂量。任何肝硬化(即 Child-Pugh 评分≥5)的患者,增加剂量前应等待 3周。
对于在治疗期间任何时间点血小板计数超过 150,000/μL 的患者,需要将本品剂量降低至下一个较低剂量(例如,7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50 mg 每日一次,或 7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75 mg 和 50 mg 隔日轮流服用,等等)或降低频率(例如,2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25 mg隔日一次,或降低至 25mg 连续 2 天随后 1 天不给药,或降低至 25 mg 连续 3 天随后 1天不给药,等等)。
一旦血小板计数下降至低于 100,000/μLl,则重新给予患者本品治疗,但剂量下调至下一个较低剂量本品(例如,7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50 mg 每日一次,或 7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75 mg 和 50 mg 隔日轮流,等等。)或降低频率(例如,25 mg 每日一次降低至 25mg 隔日一次,或降低至 25mg 连续 2 天随后 1 天不给药,或降低至 25 mg 连续 3 天随后1 天不给药,等等)。
本品以 75 mg 每日一次剂量治疗 4 周后,如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避免临床严重出血的水平,应停止本品治疗。治疗期间如出现明显的肝功能异常,应考虑停用本品。停药后应继续监测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常规,每周一次,至少 4 周。
通常,若在常规服药时间的4小时之内漏服,在想起时就立即补服一剂。
若超过常规服药时间4小时之后漏服,就跳过漏服剂量,在下次常规服药时间服用标准剂量,不要加倍剂量补服。
也可咨询医生或药师,进行个体化指导。
若存在频繁漏服的情况,需告知医生或药师。
本品服用过量可能引起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并发症。若不慎误服或服药过量,可考虑适量口服含有多价阳离子的制剂,如含铁、钙或镁的药品,与之发生螯合作用,限制吸收,并及时就医。
服药时需将药片从PTP密封包装中取出服用,若误咽PTP密封包装,可能会导致锋利的锐角刺入食管黏膜,引起食管穿孔、纵膈窦炎等严重并发症。
您是否对本品或其他药物、食物或物质有过敏的情况。
是否存在肝或肾功能不全、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问题。
您是否正在服用以下药物:拓扑替康、氨甲蝶呤、洛匹那韦、氢氧化铝、碳酸铝、矿物质补充剂。
您是否在进行高钙饮食。
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和健康问题。
如果您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是在备孕,请告知医生。
艾曲泊帕乙醇胺可能会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在服药期间就医时,应告诉医生、药师及护士,您正在服用此药。
艾曲泊帕乙醇胺可能会使白内障恶化或增加新发白内障的机会,需注意监测眼部反应并及时汇报医生。
患者可能出现心血管疾病甚至中风,需遵医嘱定期检查血小板计数。
接受本品治疗的育龄期女性应避免妊娠。
日常生活中应小心,防止受伤,避免跌倒或碰撞。
艾曲泊帕乙醇胺对判断力、驾驶或认知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应考虑到患者临床状态和本品不良事件特征,包括眩晕和缺乏警觉性。
监测出血迹象和症状。
遵医嘱指示进行血液检查、眼科检查。
本品以 75 mg 每日一次剂量治疗 4 周后,如血小板计数仍未升高至足以避免临床严重出血的水平,应停止本品治疗。
遵医生指示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出现了明显的肝功能异常,也应考虑停用本品。
停药后应继续监测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常规,每周一次,至少 4 周。
艾曲泊帕乙醇胺可能会增加骨髓中网硬蛋白纤维形成和发展的风险。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密切检查外周血涂片,明确细胞形态异常的基线水平,如果患者出现新的形态异常或细胞减少,或者原来的形态异常情况加重,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慎用。只有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伤害风险时才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慎用。哺乳期女性在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慎用。尚无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经验。
【老人】慎用。尚无≥65岁老年人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经验。
【禁用人群】
对艾曲泊帕乙醇胺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 级)患者禁用。
血小板正常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OATP1B1和BCRP的底物(拓扑替康、氨甲蝶呤):慎将本品与OATP1B1(例如,氨甲蝶呤)和BCRP(例如,拓扑替康和氨甲蝶呤)底物的联合用药。
多价阳离子药物(抗酸药如碳酸镁、氢氧化铝,矿物质补充剂如碳酸钙):本品可与多价阳离子发生螯合作用,如铁、钙、镁、铝、硒和锌,合用会降低本品血药浓度。本品应与抗酸药、乳制品和其他含有多价阳离子的产品(如矿物质补充剂)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以避免螯合作用造成的本品吸收量显著减少。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给予本品和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可导致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
治疗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皮质类固醇、达那唑、和/或硫唑嘌呤):联合使用本品和其他治疗ITP的药品时,应监测血小板计数,以避免血小板计数超出建议的范围。
若您在服用本品期间需要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一定要先经过医生允许。
警告/注意:有些人在服用药物时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您有以下迹象或症状,请立即就医:
过敏反应的迹象:如严重的皮疹、荨麻疹、瘙痒、红肿、水泡或皮肤剥落、发烧、喘息、呼吸困难、吞咽或说话困难、声音异常嘶哑,或口、面、唇、舌肿胀。
尿路感染的迹象:如尿血、排尿困难、尿频尿急、发烧、尿路疼痛、骨盆区疼痛。
身体一侧无力、说活或思考困难、平衡改变、脸部一侧下垂或视力模糊。
视力改变、眼睛疼痛、严重的眼部刺激。
异常的淤青或出血。
头脑迷糊。
手臂或腿部肿胀。
发烧或发冷。
血栓栓塞迹象:如胸痛或胸闷、呼吸急促、咳嗽、腿部或手臂肿胀、发热、麻木、皮肤变色或疼痛、说话或吞咽困难。
恶心、呕吐、胃部不适、食欲不振。
眩晕、头痛、困倦或虚弱。
肌肉或关节疼痛、肌肉痉挛。
感冒的迹象:如发热、咳嗽、流鼻涕、打喷嚏、困倦、鼻子或咽喉发炎。
牙痛。
皮肤颜色变化。
以上并非可能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若发生其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本品和海曲泊帕乙醇胺片均为小分子人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都可以用于以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成人患者,但两者在适应证、临床应用等方面还存在差别。
【适应证】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特点】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适应证】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成人患者,以及对免疫抑制治疗疗效不佳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成人患者。
【特点】适应证还包括适用于对免疫抑制治疗(IST)疗效不佳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成人患者;海曲泊帕乙醇胺是在艾曲泊帕乙醇胺结构上进行了一系列修饰所得的高选择性TROR激动剂,相较于艾曲泊帕乙醇胺具备高效、低毒的特点。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
处方类型
|
处方药 |
医保类型
|
医保乙类 |
价格范围
|
市场价为3600.00-5500.00元(25mg*14片/盒、25mg*28片/盒),具体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常见规格
|
25mg/片 |
常用剂型
|
片剂 |
储存方式
|
30℃以下保存,并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