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皮肤科药
最后修订:2023年12月02日
维A酸片为细胞诱导分化药,可促进正常角化,影响上皮代谢,对角质层细胞的生长和脱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也可以阻止角质栓的堵塞,抑制粉刺的形成。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扁平苔癣、毛发红糠疹、毛周角化症、寻常型银屑病、鱼鳞病、寻常疣等皮肤病。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服药前,可先喝一口水湿润咽喉部,避免药物粘到口腔或食管壁上。
饭前、随餐或饭后服用均可。
除特殊规定外,勿用茶水、咖啡、可乐、豆浆、牛奶等饮料送服。
用于治疗皮肤病,每日两到三次,每次10mg。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遵医嘱。
若漏服时间较短,想起时可立即补服。
若漏服时间较长,想起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应跳过漏服,按下次剂量服用,并逐渐回归到正常服药时间,不可私自加量,以免服用过量。
若存在频繁漏服的情况,需咨询医生或药师。
药物应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处,以免误服。若不慎误服或服药过量,可采取以下对应措施:
若无明显不适或只有轻度反应,如头痛、口干、脱发、肝功能受损等,可大量饮水促进排泄,同时密切观察呼吸、心率及血压等情况,暂不需要紧急就医。
若出现呼吸困难、痉挛等严重不良反应,服药1小时内需迅速催吐,立即就医。
如果您计划怀孕、已怀孕或正在哺乳,应告知医生,由医生评估是否使用本品。
如果您对一些药物或者食物存在过敏情况应及时告知医生,以确保您服用本品是安全的。
告诉医生您的身体状况,让医生检查及评估您的身体情况确诊疾病,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性。
如果既往患有其它疾病或做过某些手术也应告知医生,以防服用本品加重既往疾病。
如果您正在服用其它药物及保健食品请告知医师。
当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时,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
肝功能受损患者不可大剂量服用。
若服药后出现光过敏反应(如皮疹、红肿)、色斑等,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1]。
少吃生冷、辛辣、油腻食物,食用这类食物会使皮疹、糠疹不易消退。
日常注意防晒,做好皮肤的护理。
本品在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时可长期使用。
长期使用易出现白细胞增多,也可出现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需要定期监测血常规,出现异常需要立即停药并就医。一旦出现缺氧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呼叫120急救。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禁用,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在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娠实验。
【哺乳期女性】禁用,本药可以经乳汁分泌,可能会对婴幼儿产生影响。
【儿童和老年人】尚不明确,需咨询医生使用。
【禁用人群】
对维A酸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急性和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1]。
谷维素、VitB1、VitB6:与维A酸片同服,可使维A酸片导致的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
皮质激素、抗生素:与本品合用,可增加维A酸的疗效,治疗严重皮肤病。
维生素A:可能增强维A酸的不良作用。
降压药:本品可能会增强低血压相关药物的降压作用。
孕激素(避孕药):维A酸可能会降低孕激素(避孕药)的治疗效果。
四环素类药物:四环素可能会增强维A酸的不良反应。
皮质激素、抗生素:与本品合用可增加维A酸的疗效,治疗严重皮肤病。
若您在服用本品期间需要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一定要先经过医生允许。
警告/注意: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出现以下迹象或症状,需立即就医:
过敏反应的迹象,如皮肤出现皮疹、麻疹、瘙痒、伴或不伴有发热、红肿、起泡或脱皮;呼吸、吞咽或说话困难;声音嘶哑或口腔、面部、嘴唇、舌头、喉咙出现肿胀。
唇炎、结膜炎、甲沟炎,皮肤出现红、肿、热、痛等。
光敏感性皮肤变化,如皮疹、皮肤红肿、色斑、皮肤干燥。
头痛、口干、脱发。
以上并非可能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若发生其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维A酸片和维胺酯胶囊属于皮肤病治疗药物,都可治疗寻常痤疮、鱼鳞病、银屑病等,但在规格、价格、特点等方面有所差异。
【适应证】主要用于治疗寻常痤疮、扁平苔癣、毛发红糠疹、毛周角化症、寻常型银屑病、鱼鳞病、寻常疣等皮肤病。
【医保类型】医保甲类。
【价格】28.00-388.00元。
【特点】剂型为片剂;作用时间短;不良反应少;可用医保报销;价格相对昂贵。
【适应证】用于治疗中、重度痤疮,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等。
【医保类型】非医保。
【价格】13.00-30.00元。
【特点】剂型为胶囊;作用时间长;不良反应多;价格相对低廉。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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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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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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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
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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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388.00元,具体需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常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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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g、20mg |
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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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膏剂 |
储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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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在阴凉(<25℃)处保存 |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化学药与生物制品卷[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