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抗感染药
最后修订:2023年01月06日
盐酸克林霉素片属于林可酰胺类抗生素,通过减缓或阻止某些敏感细菌的生长,从而达到抗菌消炎的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或预防细菌感染,主要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
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
皮肤软组织感染。
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髄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空腹或随餐服用。如果空腹引起胃部不适时,可与食物一起服用。用200ml左右的温水水送服。
需严格遵循所有的用药说明,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本品。
【成人】
口服,—次0.15-0.3g,一日四次(每6小时一次);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四次(每6小时一次)。
【小儿】
4周或4周以上的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三到四次(每6-8小时一次)口服。或遵医嘱。
通常,如果漏服时间小于两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可在想起后立即补服错过的剂量。
如果接近下一次服药的时间,可无需补服,下次服药时间按正常剂量服用。可及时咨询医师个体化指导,
切勿私自加量,以免服用过量,亦不可频繁服用。
药物应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以免误服,一旦误服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若少量误服且无明显不适,可大量饮水促进排泄,同时密切观察呼吸、心率及血压等情况,暂不需要紧急就医;
如意外过量服用,无特异性拮抗药,需及时就医采取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药代动力学研究认为血透及腹透不能清除克林霉素,因此必须妥善放置药品,避免误服。
如果您已怀孕或在备孕、或者处于哺乳期,需告诉医生。
如对本品、其他药物、食物或物质存在过敏的情况。
患有胃或肠道问题,如结肠炎。
患有脑部问题,如脑膜炎。
患有或曾经患有哮喘、过敏症、湿疹(敏感的皮肤,通常会发痒或发炎)或肾脏或肝脏疾病者,请告诉医生相关病史。
如果正在服用以下药物,一定要告诉医生或药师,包括:克拉霉素、红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福霉素和利托那韦。医生可能需要调整药物剂量或仔细监测药物副作用。
告诉医生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和健康问题。未经医生确认,请勿开始、停止或改变任何药物的剂量。
如果您正在进行手术,包括牙科手术,请告诉医生或牙医您正在服用本品。
对林可霉素过敏者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本品可对实验室诊断存在干扰,服药后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如需进行肝功能检查者,应告诉医生,您正在服用此药。
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药物需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长期服用本品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本品不能治疗普通感冒,切勿滥用。
对柠檬黄过敏者,请告知医生,部分产品含有柠檬黄。
服药期间,如出现发烧、皮疹或腺体肿胀等症状,或身体器官(如肝脏、肾脏、血液、心脏、肌肉、关节、肺部)出现问题,应及时就医。
年满 60 岁者,需谨慎使用本品,因为可能会有更多的副作用。
使用时间不要超过规定的治疗疗程,否则可引发二次感染。
如果按医生规定的剂量、方法服用,但病情未得到缓解,应及时就医咨询。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慎用。除心内膜炎高危女性阴道分娩前的某些情况必须使用,其他情况均应慎重选择。
【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如果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小于1个月的婴儿禁用。
【老人】慎用。有报道发现在老年人中腹泻和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更常见且更严重。因此对有腹泻的老年病人应加以严密的监护。
【禁用人群】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以及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慎用人群】
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慎用,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
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肾功能严重减退者慎用。
敏感体质患者慎用。
吸入性麻醉药:本品可增强吸入性麻醉药的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导致骨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在手术中或术后合用时应注意。
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本品与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合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伪膜性肠炎可能。且合用可使本品的吸收将显著减少,故两者不宜同时服用,需间隔一定时间(至少2小时)。
抗肌无力药:本品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重症肌无力的症状,在合用时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
氯霉素、红霉素: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本品,体外试验显示本品与红霉素具拮抗作用,故本品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
阿片类镇痛药:合用时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现象而有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或引起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或监护。
神经肌肉阻断药:本品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断药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用。
非昔硝唑、夫西地酸(全身):合用可能会增加 CYP3A4 底物的血清浓度。
美加明:本品可增强美加明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乳酸杆菌,雌三醇:本品降低乳酸杆菌,雌三醇的疗效。
伤寒疫苗:本品抗生素可能会削弱伤寒疫苗的免疫效果。
以上并非全部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如需同时服用其他药物,但不确定是否产生联合用药风险的,可咨询医师或药师。
警告/注意: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出现以下相关症状或迹象时,需立即就医:
过敏反应,可出现皮肤瘙痒、红肿、丘疹;喘息、胸闷、呼吸困难、吞咽或言语障碍;或口腔、面部、舌头、喉咙肿胀等。
肾脏问题的迹象,例如排尿困难、少尿或尿频、尿中带血或体重大幅增加。
关节疼痛或肿胀。
皮肤或眼睛黄染。
腺体肿胀。
阴道瘙痒或分泌物。
发烧、发冷或喉咙痛;不明原因的瘀伤或出血;异常疲倦或虚弱。
使用本品可引发严重的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如果您有皮肤发红、肿胀、起水泡或脱皮等迹象,其他皮肤刺激,眼睛发红或发炎,或口腔、喉咙、鼻子或眼睛出现溃疡,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胃痛或腹泻。
胃部不适或呕吐。
口中异味感或金属味。
以上并非本品的全部副作用,如因服用本品而产生其他不良反应时,可咨询医生。
盐酸克林霉素片与盐酸林可霉素片均为抗菌药,但适应证、作用机理及药物特点等有所差异。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特点】本品对常见的需氧革兰阳性菌有较高抗菌活性。对厌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包括破伤风杆菌、白喉棒状杆菌等。对肠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奈瑟菌和流感嗜血杆菌等革兰阴性菌以及真菌无活性。与青霉素、氯霉素、头孢菌素类和四环素类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与大环内酯类药物有部分交叉耐药。
【适应证】本品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医保类型】医保甲类。
【特点】本品的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抗菌活性较林可霉素强4-8倍,本品对需氧革兰阳性球菌有较高抗菌活性,如葡萄球菌属(包括耐青霉素及甲氧西林敏感株)、溶血性链球菌、草绿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对厌氧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拟杆菌属、梭形杆菌属、放线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等大多均对本品敏感。
|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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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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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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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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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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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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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为7.80-19.00元,具体需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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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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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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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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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胶囊剂、乳膏剂、凝胶、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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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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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