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心血管用药
最后修订:2023年10月29日
警告:
本品对胎儿可造成损害或导致死亡。因此,一旦发现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卡托普利片为降压药物,可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用于治疗高血压。
用于治疗心力衰竭。
餐前1小时服用。
服药前,可先喝一口水湿润咽喉部,避免药物粘到口腔或食管壁上。需整片吞服,禁止咀嚼,折断或压碎药片。
最好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本品。
除特殊规定外,勿用茶水、咖啡、可乐、豆浆、牛奶等饮料送服,因其含有多种化学成分,会和药物中某些成分产生不良影响。
【成人常用剂量】
高血压
一日两至三次,一次12.5mg,按需1-2周内增至一次50mg,每日两到三次,疗效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心力衰竭
对近期大量使用利尿药,处于低钠或低血容量状态,且血压正常或偏低者,初始剂量一次6.25 mg,一日三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大多数患者,一日两到三次,一次12.5mg,必要时逐渐增至一次50mg每日两到三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
【小儿】
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每次0.3mg/kg,一日三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直至最低有效量。
请及时咨询医生个体化指导。
若漏服时间较短,想起时可立即补服。
若漏服时间较长,想起时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应跳过漏服,按下次剂量服用,并逐渐回归到正常服药时间,不可私自加量,以免服用过量。
若存在频繁漏服的情况,需咨询医生或药师。
药物应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处,一旦误服或服用过量,可致低血压。若有头晕、眼花、走路不稳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纠正低血压。
如果您计划怀孕、已怀孕或正在哺乳,应告知医生,由医生评估是否使用本品。
若您对本品、其他药物或食物存在过敏的情况,应告知医生。
如果您正在服用其它药物(多菲利特、锂剂、尤瑞克林等)及保健食品请告知医师。
您是否患有糖尿病、肾脏疾病、心血管疾病,是否存在其他健康问题,是否在服用含有阿利吉仑的药物。
您是否曾出现过血管性水肿的迹象,手、脸、嘴唇、眼睛出现肿胀、且水肿累及舌、声门和咽喉导致呼吸困难、声音嘶哑。
您是否在过去36小时内服用了含有沙库巴曲的药物,是否存在排尿异常。
治疗中应按时服药,即使病情缓和也不能私自停药,除非医生指示停药。
开始使用本品前,建议停用其他降压药一周[1]。
如果正在服用利尿药,应在服用本药之前停用利尿药几天[2]。
老年患者或者合用利尿药者,起始剂量应为6.25mg[2]。
服用本品治疗心力衰竭时,如果正在使用利尿药,容易导致严重低血压。应在严密监护下,首剂给予6.25-12.5mg,一般维持量为25mg,每日两至三次,常用剂量≤50mg,每日三次。
使用本品时首剂多选在睡前服用,以防血压陡降,出现晕倒的危险[2]。
为了降低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引起的头晕或昏倒的危险,坐着或躺着站起时请慢慢起身,上下楼梯要小心。
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若有相关检查,应提前告知医生用药情况,避免影响诊断。
服用本品期间多喝水,特别在炎热的天气或大量活动时。 如果出汗过多可能会引起体液流失,出现呕吐或稀便,这可能会导致低血压。
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者需警惕,服用本品后,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
服药后可能会升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用药期间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本药至恢复。
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用本品时若蛋白尿逐渐增多,暂停本药或减少用量。
对恶性或重度高血压者,在停用其他药物后立即给本品最小剂量,在密切观察下每24小时递增剂量,直到疗效充分或达到最大剂量。
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1]。
饮食严格限制钠盐或接受大量利尿剂治疗的心力衰竭和进行肾脏透析患者服用本药可能会发生低血压。
服用本品时出现头面部血管性水肿,如果水肿累及舌、声门和咽喉可能发生致命的气道阻塞,应立即就医给予紧急治疗。
治疗高血压时,每次剂量通常≤50mg,每日三次,如按照此剂量治疗1至2周,血压没有得到控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服药期间每天合理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保持轻松、愉快、平和的心态,避免情绪激动、紧张、愤怒等。
服用本品期间忌烟忌酒,保持健康体重,肥胖者可适当减肥。
每日少食多餐,少吃高脂肪类食物,避免体内尿酸增加,加重心、肝、肾的负担。多吃富含钾、钙、维生素的食物,如土豆、茄子、海带、莴苣、菠菜、油菜、苹果、橘子等。
因每个人个体的差异用药也存在差异, 不要与他人分享您的药物,也不要随意服用他人的药物。具体请咨询医生。
每天监测血压1-2次,以防低血压出现。
服用本品后若蛋白尿逐渐增多,应及时咨询医生[1]。
接受限盐低钠膳食患者定期监测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值。
服用本品后如果您的症状或疾病没有好转或恶化,请及时咨询医生。
【特殊人群】
【妊娠期女性】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时需停止哺乳。
【儿童】仅限于其他降压药治疗无效者慎用,据报道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
【老人】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采用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开始治疗[3]。
【禁用人群】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对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患者禁用。
服用含有阿利吉仑药物的糖尿病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肾损伤(GFR <60 mL/分钟/1.73 m2)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脱水、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持续性咳嗽者慎用,本品可能加重咳嗽。
对接受有潜在肾毒性药物的患者应特别注意,本品可能会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也会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会使白细胞和粒细胞减少的概率增加。
骨髓抑制患者慎用。
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慎用,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肝功能衰竭患者慎用,据报道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有极少数患者表现为胆汁性黄疸、肝细胞损害和致死。
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会使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导致本药潴留。
主动脉瓣狭窄者慎用,可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司机及高空作业者须慎用,服用本品后可因血压暂时偏低出现头晕、步态不稳[4]。
黑色人种患者用药需谨慎,本品在黑人患者中引发血管性水肿的发生率高于非黑色人种。
利尿剂(呋塞米、氢氯噻嗪):与本品合用有效治疗高血压。
尤瑞克林:与本品合用会导致血压急剧下降。
氯丙嗪:与本品合用可引发体位性低血压。
利尿药(噻嗪类):与卡托普利合用会增强降压作用,引起严重低血压。
扩血管活性药物(如硝普钠、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单硝酸异山梨酯等):与本品合用,可致低血压。如需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增强卡托普利的不良/毒性作用。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增加卡托普利的血清浓度。
升血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等):与本品合用,可使血钾过高。
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与本品合用,可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
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与本品合用,会导致降压作用加强,用药应该提高警惕。
锂剂:与本品合用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其他降压药:与本品合用会使降压作用加强。
若您在服用本品期间需要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一定要先经过医生允许。
警告/注意: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甚至致命的副作用,如果出现以下迹象或症状,需立即就医:
血管性水肿,水肿累及面部、嘴唇、舌、咽喉可能发生致命的气道阻塞。若出现呼吸、吞咽或说话困难、声音嘶哑,应立即就医给予紧急治疗。
过敏反应的迹象,如皮肤出现皮疹、麻疹、瘙痒、伴或不伴有发热、红肿、起泡或脱皮。
神经问题的迹象,有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模糊、意识减退、神志错乱、头昏眼花、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
肾脏问题的迹象,如无法排尿、排尿量发生变化、尿中带血或体重大幅增加。
高血钾的迹象,如心律失常、头晕、肌肉无力、肌痛、呼吸急促等。
低血压的迹象,如眩晕、头痛、昏厥。
心血管的迹象,如心悸、心动过速、胸痛、心率快而不齐、面部潮红或苍白。
肝脏问题的迹象,如呕吐、胃痛、腹痛、大便颜色变浅、尿液深、皮肤或巩膜发黄。
头晕、疲倦、失眠。
口干、咳嗽。
味觉迟钝、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脱发。
以上并非可能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若发生其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卡托普利片和依那普利片属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都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区别如下。
【适应证】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医保类型】医保甲类。
【价格】1.66-5.51元。
【特点】卡托普利片是第一代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一日服用三次,作用时间短。
【适应证】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医保类型】医保甲类。
【价格】4.00-29.00元。
【特点】依那普利片是第二代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一日服用一次,作用时间长。
相关信息 |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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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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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医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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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
价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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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为1.66-5.51元,具体需以实际购药价格为准 |
常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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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mg/片、25mg片、50mg片、100mg片 |
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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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储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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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保存 |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化学药与生物制品卷[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208.
[2]于传隆.黄正明.修成娟.吴少祯.彭成.熊方武.孙尚传.中国临床药物大辞典化学药卷.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1663。
[3]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J]. 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版电子版),2017,9(07):28-126.
[4]陈统辉,沈芸荪主编 《新编上海药物实用手册》 2006 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