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骨折后下地走路时间分阶段,初期0-2周不建议下地,以免加重损伤。2-6周轻微骨折经评估后可不负重的点地活动,6-12周愈合良好可部分负重行走,各阶段时间和方式都有要求。

- 一般在骨折后的初期,也就是0-2周是绝对不建议下地走路的,这个阶段骨折部位刚刚受伤,软组织也受到了损伤,骨折断端还不稳定。这一时期的重点是进行消肿和止痛,通常会采用冷敷等方式,如果在这个时期下地,很可能会导致骨折移位,加重损伤,延缓恢复时间。
- 在骨折后的2-6周是骨折初步愈合的阶段,如果骨折情况不是特别严重,例如只是单根骨头的轻微骨折,在经过专业医生评估后,可能会允许患者在佩戴合适的支具或者石膏的情况下,进行不负重的下地活动。
- 这种不负重活动主要是让患者在拐杖或者助行器的辅助下,将受伤的脚轻轻点地,但不承受身体的重量,每次活动时间不宜过长,大概5-10分钟,一天可以进行2-3次。这有助于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
- 当骨折进入6-12周,部分患者经过复查,若骨折愈合良好,骨痂已经开始大量形成,可以逐渐开始进行部分负重的下地行走。开始时可以让受伤的脚踝承受身体10%-30%的重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周可以适当增加负重比例。每次行走时间可以延长到15-20分钟,每天3-4次。
脚踝骨折后,应立即就医,医生会通过X光、CT等检查确定骨折类型与程度。若骨折无明显移位,可能采用石膏或支具固定保守治疗;若移位严重,则需手术复位及内固定。治疗期间,需遵照医嘱定期复查,观察骨折愈合情况,以便调整治疗方案,促进康复。
脚踝骨折的踝关节护理
1、体位摆放:在骨折初期,卧床休息时应将患肢抬高,略高于心脏水平,可促进血液回流,减轻肿胀。可使用枕头或专门的肢体抬高垫,使踝关节处于中立位,避免内翻或外翻,防止骨折移位加重损伤。
2、伤口护理:若有开放性伤口,要保持伤口清洁干燥。按照医护人员指导定期换药,使用无菌敷料覆盖,防止感染。密切观察伤口有无渗血、渗液、红肿、疼痛加剧及异味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生。
3、石膏护理:若采用石膏固定,要注意观察石膏边缘皮肤有无受压、破损。保持石膏清洁,避免被水浸湿,防止石膏变形、软化影响固定效果。若石膏内皮肤瘙痒,切勿用硬物搔抓,可轻轻拍打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