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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二和精一处方的区别

禹华良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三甲复旦榜 A++++

精一即第一类精神药品,精二即第二类精神药品,主要的区别包括药物管理严格程度不同、处方颜色与标识不同、处方用量限制不同、销售要求不同、药物依赖性差异等。建议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精神类药物。

1、药物管理严格程度不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品属于国家的一类管制类药物,管理非常严格。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虽然也属于控制的麻醉药物,但其管理严格程度相对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稍低;

2、处方颜色与标识不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明确标注“精一”,保存期限为3年。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保存期限为2年;

3、处方用量限制不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品的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的处方一般也不得超过7日用量,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需注明理由;

4、销售要求不同

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则可以在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

5、药物依赖性差异

虽然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物都属于精神药品,但在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健康的程度上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的药物种类和患者个体差异进行评估。

二者的这些差异,反映了国家对不同种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的严格程度。患者不可以私自使用这些药品,以免引起不适。

2024-06-04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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