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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的禁忌症

刘尚勤血液内科主任医师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三甲复旦榜 A++

输血是临床上常用的一项治疗措施,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使用的,它有需要严格掌握的禁忌证,比如血型不合、有输血反应史等。建议在输血前,医生应全面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血型不合:ABO血型和Rh血型的不匹配均属于此类。当供血者与受血者的血型不一致时,可能引发溶血反应,进而增加肾功能不全或黄疸的风险。
  • 有输血反应史:对于曾经出现过输血反应,尤其是严重反应的人群,再次输血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并发症,如喉头水肿,甚至窒息。
  • 发热状态:当受血者体温超过38℃时,一般不建议输血,以避免影响输血效果。虽然发热本身不是绝对的禁忌证,但为避免混淆输血反应和发热原因,应在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进行输血。
  • 凝血异常: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不建议接受全血输血,而可以选择成分输血,以减少不良反应。这是因为全血输血可能加重凝血障碍,而成分输血则更有针对性。
  • 急性病症:如肺栓塞、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等疾病的急性期,尽量避免输血,以防病情加重。这些疾病状态下,输血可能增加心脏负担,导致病情恶化。
  • 特定免疫性疾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等免疫性疾病引起的贫血,通常不建议输血。这些疾病与免疫反应密切相关,输血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免疫反应。
  • 特定血液病:例如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血小板减少性疾病,输注血小板可能加重病情。这些疾病需要特定的治疗方案,而不是简单的输血治疗。
  • 自体输血禁忌:如果患者体内存在污染,如被消化液、尿液污染,或血液中有肿瘤细胞,不适合进行自体输血。此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也不宜进行自体输血。

随着成分输血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倾向于采用成分输血,根据患者实际需要输注血液制品中的某一特定成分,如红细胞、血小板、血浆等,以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反应和并发症,提高输血效果。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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