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外科口罩在我国主要执行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对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颗粒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合成血液穿透、微生物指标等关键性能参数做出了明确规定,是确保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能的重要技术规范。

- YY-0469-2011标准首先对口罩的材料构成提出要求。医用外科口罩通常由三层结构组成:外层为防水无纺布,主要用于阻隔飞沫;中间层为熔喷布,是过滤核心层;内层为吸湿无纺布,可吸收佩戴者呼出的水汽。标准规定这三层材料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相关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再生材料。在物理性能方面,标准要求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BFE)应不小于95%,这意味着对平均颗粒直径为3μm的细菌气溶胶的过滤效率需达到这一水平。
- 颗粒过滤效率(PFE)是另一个重要指标。标准规定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这一要求虽然看似不高,但实际上已经能够有效阻隔大部分飞沫传播的病原体。通气阻力指标则平衡了过滤效果与佩戴舒适度,标准要求口罩在气体流量为8L/min条件下,通气阻力应不大于49Pa/cm²。这一规定确保了口罩在提供足够防护的同时,不会给佩戴者造成明显的呼吸不畅。
- 在液体阻隔性能方面,标准规定了合成血液穿透测试要求。将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表面,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这一指标对手术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医疗操作尤为重要。此外,标准还对口罩的微生物指标做出严格限制,要求细菌菌落总数≤100CFU/g,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口罩的尺寸和结构也有相应规定。标准要求口罩应能完全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且应配有鼻夹以确保密合性。耳挂式或系带式的固定装置应具有一定的调节能力,以适应不同脸型。值得注意的是,YY-0469-2011还规定了口罩的标识要求,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号、规格型号、灭菌方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必须清晰标注,这些信息对确保口罩的正确使用至关重要。
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的注意事项
1、佩戴前检查:使用前应检查口罩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明显破损或污渍。同时确认口罩的正反面,通常颜色较深或防水处理的一面为外侧。
2、正确佩戴方法:展开口罩完全遮盖口鼻和下巴,用手指按压鼻夹使其贴合鼻梁形状。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侧,以免污染。系带式口罩应先固定上方系带,再调整下方系带。
3、使用时长控制:医用外科口罩建议连续佩戴时间不超过4小时,或被呼出的水汽浸湿后应立即更换。在手术等无菌操作中,每个手术都应更换新的口罩。
4、摘取规范:摘口罩时应避免触碰口罩外侧,只接触耳挂或系带部分。摘取后立即洗手,使用过的口罩应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