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Ⅲ度烧伤通常是用来判定烧伤深度,虽然与烧伤面积没有直接关系,但可以在烧伤深度的基础上,对烧伤面积范围进行划分,从而进行烧伤严重程度分度,以区分轻、中、重度烧伤以及特重烧伤。
1、轻度烧伤:一般是指Ⅱ度烧伤的面积在10%以下。Ⅱ度烧伤又可分为浅Ⅱ度烧伤和深Ⅱ度烧伤,浅Ⅱ度烧伤一般只伤及表皮的生发层和真皮乳头层,深Ⅱ度烧伤通常伤及真皮乳头层以下,但仍残留部分网状层;
2、中度烧伤:Ⅱ度烧伤面积11%-30%,或有Ⅲ度烧伤但面积不足10%。Ⅲ度烧伤通常指全层皮肤烧伤,可深达肌肉甚至骨骼、内脏器官等部位;
3、重度烧伤:一般指烧伤总面积为31%-50%,或者Ⅲ度烧伤面积在11%-20%范围内,或者Ⅱ度、Ⅲ度烧伤面积虽达不到上述百分比,但患者已发生休克或合并较重的吸入性损伤和复合伤等;
4、特重烧伤:烧伤总面积达50%以上或者Ⅲ度烧伤面积达20%以上。
轻度烧伤按外科原则,及时给予清创、保护创面,大多能自行愈合。而大面积深度烧伤患者的全身反应重、并发症多,并且死亡率和伤残率高,因此需要及时送往医院补液并纠正休克,并且还需 要尽早切除深度烧伤组织,以改善疾病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