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增强人体对于新冠病毒的抵抗能力,并能降低感染新冠病毒的几率,因此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及早接种新冠疫苗。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以下人群可暂缓接种或不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1、发热人群:任何原因如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等引起的发热,即腋下体温≥37.3℃的人群,需暂缓接种;
2、急性腹泻人群:如病毒等引起急性腹泻的人群,需暂缓接种;
3、疾病急性发作期人群:寻麻疹、痛风、糖尿病、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的人群,需要暂缓接种,待缓解后再接种;
4、放化疗人群: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或者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的患者,需暂缓接种;
5、未得到控制的神经症状人群: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人群,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的人群,不能接种疫苗;
6、既往过敏史人群: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或对新冠疫苗成分过敏的人群,禁忌接种新冠疫苗;
7、妊娠期妇女:处于妊娠阶段的女性不能接种,如果已经接种一针,需要暂缓后续疫苗的接种,待妊娠结束后再行接种;
8、血液疾病患者:患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不能接种;
9、出现不明原因不适症状的人群:如出现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人群,需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