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弱视的临界年龄为13岁,最佳年龄是3-5岁,如果超过13岁,治疗弱视的效果就相对较差,建议在3岁左右到医院眼科进行筛查,完善视力检查、屈光检查等,明确诊断后遵医嘱进行针对性治疗。
弱视是指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但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由于3岁左右人体视觉发育的可塑性较强,因此在3-5岁进行弱视的防治,其治愈的成功率较高。随着人体视觉的发育,到12岁已经基本发育成熟,如果在13岁以后再进行弱视的防治,可能无法较好地矫正视力,因此防治弱视的临界年龄为13岁。
弱视的人群可通过遮盖疗法进行治疗,通过遮盖优势眼,消除或减弱优势眼对弱视眼的抑制,减少对异常视网膜对应的刺激,从而促进弱视眼的视力提高及视功能建立。还可以使用阿托品制剂进行压抑疗法,或进行手术矫正治疗。
弱视的预防主要是通过加强早期筛查进行,日常生活中存在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人群,应每半年或一年验光一次,根据验光结果决定眼镜的度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