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病障碍危险性评估通常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可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0-5级。通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分级,可以帮助预测患者的冲动、伤人风险,并且可分别进行针对性的管理。
1、0级:通常指患者没有危险性;
2、1级:患者存在精神紊乱的情况,如出现关系妄想、被害妄想或幻听幻视,以及乱喊、乱叫、乱跑等行为,可能会给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或风险,但是患者只是口头上的威胁,并没有真正的实行;
3、2级:患者不仅有精神和行为紊乱,而且还会出现行为方面的问题,如打烂物品、撕破衣服、扔掉食物等,但是这些行为只在家里发生,不会在公共场合出现,经过他人的劝说或警告可以停止;
4、3级:患者不仅在家里出现打人、毁物的行为,在公共场合也有打人、毁物的行为,这一些行为无论他人怎么劝说、警告或制止,都无法停止;
5、4级:患者会出现持续的打人、伤人、毁物、冲动等行为表现,而且危害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行为持续性出现,并且在劝说下也无法停止;
6、5级:患者出现手持刀枪等管制物品进行打人、毁物,或出现纵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果患者经过评估后分级在3级以上,则必须要上报社区及公安机关,及时进行管控或强制送往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