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来医生

icd-10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

杨放如心理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三甲全国第15

ICD-10精神疾病分类可以分为11大项目,患者可以通过症状、病程等进行诊断,确诊后需积极配合医生进行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以延缓病情进展。

1、疾病分类:ICD-10精神经疾病分类中F00-09为器质性精神障碍、F10-19为使用化学药物、物质所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F20-29为精神分裂症及妄想症、F30-39为情感性精神病、F40-49为神经症或应激相关及躯体形式的障碍、F50-59为与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有关的行为综合征、F60-69为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F70-79为精神发育迟滞、F80-89为心理发育障碍、F90-98为起病与童年与青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F99则是未特指的精神障碍;

2、诊断标准:ICD-10精神经疾病患者可能出现单个或多个症状,如思维冥想、思维插入、被控制感、妄想或幻想、幻听等症状,还可能有兴奋、摆姿势、木僵等行为,如果症状发生持续1个月以上,就可怀疑患有精神疾病,建议患者到精神科就诊,完善心理评估量表、认知评估量表等进行诊断。

确诊患有ICD-10精神疾病的患者需积极配合进行心理治疗,正确认识疾病并培养社会技能,家属需多加陪伴、引导等,还可以遵医嘱使用奋乃静片、阿立哌唑片、利培酮片等药物,以控制病情发作。

2023-02-07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心理咨询科医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