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病人化疗后会出现手指甲部位发紫、发黑现象,导致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化疗药物的毒性反应、色素沉着、指甲下出血。
1、化疗药物的毒性反应:化疗药物大多可引起皮肤黏膜、末端神经及血管损伤,如紫杉醇、多西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草酸铂等药物,都可以造成皮肤红斑、皮疹、脱发以及皮肤附属组织的异常,可引起手指甲发紫、发黑表现,这些不良反应在停止化疗后可逐渐恢复;
2、色素沉着:化疗药物可以引起色素沉着,如果色素沉着在甲床周围和指甲下方的皮肤,可导致指甲发紫、发黑,临床上应用氟尿嘧啶类药物,如5-氟尿嘧啶、卡培他滨、替吉奥等,都可以引起甲床和指甲下方颜色改变。一般停止化疗后的3个月左右,手指甲发黑、发紫的情况可以逐渐好转;
3、指甲下出血:如果化疗后出现严重的血小板减少或影响病人凝血功能,可以导致出血,表现为指甲下出血,血液不能通畅流出造成淤血会出现手指甲下方发紫、发黑,该情况可随着瘀血吸收而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