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医古籍记载来看,手指甲是一种药材,但现代社会应用较少,治疗类似疾病时多选用其他药材,但仍有药材部门经营应用,因此不能剥夺其作为药材的归类。
手指甲一般是指人指甲,原名"爪甲"、"筋退",在《本草纲目》、《本草衍义》等中药材典籍中均有记载,被列为人部,其来源为健康人剪下来的指甲,但并不能直接使用,需经沸水烫煮等处理后,再晒干才可使用。其性味被归结为甘、咸,平,具有止血、利尿、去翳等功效,经过配伍之后可用于鼻血、尿血、咽喉肿痛、小便不利等情况,可外用也可内服,需根据具体组方用药来看,但现今临床应用已较少。
由于能够代替其所发挥作用的中药材太多,因此从人取材的药物便很少应用,因此不建议自己随意使用。如果非药材加工厂生产,也不能随意用药。因为其内可能隐藏大量的细菌等,盲目使用可能导致身体不适,甚至腹痛、腹泻等情况。中药与西药的应用原理具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不能用西医的药代动力学等完全理解和认知中药,建议临床用药遵医嘱进行,不要随意组方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