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指成人视力在-6.00-10.00D、少儿视力在-4.00--6.00D之间。高度近视不算残疾,但如果高度近视出现并发症,造成失明或视力低下,即可导致残疾。高度近视的患者,应立即去医院的五官科或眼科就诊,完善眼底、视力和验光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避免导致残疾。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很难做到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一级盲指,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二级盲指,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一级低视力指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指,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所以,高度近视患者只要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达到0.3,就不算残疾。
对于高度近视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予以配戴框架镜、隐形眼镜或屈光手术等方式来矫正视力,还应定期复查,出现眼底并发症及时就医,避免引起视力残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