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或近期有药物流产史,不属于药物流产的禁忌症。如果胎儿是在7周内,女性状态较好,又是宫内怀孕,可以遵医嘱再次选择药物流产。但如果胎儿超过49天,并不是宫内孕,则不建议选择药流。
女性药物流产两个月后再次怀孕,可以选择药物流产。虽然药物流产对女性伤害较小,但也不建议频繁药物流产,否则以后可能会对药物不敏感,并且有一定的副作用。另外,由于药物流产者出血时间较长,容易形成盆腔炎症,甚至发生宫外孕,会导致女性以后怀孕困难,因此一定要慎重决定。
药物流产与人工流产相比,大部分不存在手术创伤。如果药物流产能够顺利进行,而且HCG数值能顺利下降,能完全把子宫蜕膜排干净,通常对女性身体伤害较小。如果药物流产不顺利,可能需要手术清宫,手术清宫比单纯性负压吸引伤害高,因为可能要半个月之后才能发现残留,这时有可能会存在宫腔粘连,需要刮宫。

